交房知识丨交房维权,哪些情况下不能拒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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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推论坛 发表于:2022-6-7 15:25:0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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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有关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屡见不鲜,矛盾的焦点就是物业费。物业服务作为一种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业主享受服务,自然应该交物业费。但由于新房交房出现维权或居住过程中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许多小区的居民选择用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用拒缴物业费来解决的。

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对于小区居民来说,哪些情况不能拒交物业费?
未居住使用不可拒交物业费
有很多业主认为,我的房子没有人居住,我也没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如果你这么想就错了。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未签物业合同不可拒交物业费

大多数业主都会发现一件事,就是自己从来没跟物业公司签过服务合同。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房屋质量不达标

有很多业主在居住的过程中发现房子的质量有问题,这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拒交物业费。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房屋漏水、墙体脱落、玻璃破裂等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缴纳问题则属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两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且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企业,相互之间不应为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原业主欠费不可拒交物业费

很多人在买完二手房后,会发现原房主在居住期间没有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只有业主在物业公司乱收费、房屋验收不合格、开发商延期交房等等的情况下才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有上述情况,业主要保留好证据。如果是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是不能拒交物业费的。


                 
分享来源:新浪网

http://finance.sina.com.cn/jjxw/2022-06-06/doc-imizmscu53944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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