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疫情期间,上海主要是以小区为单位进行封控管理。封控期间,维持小区众多居民的基本生活、防疫安全、就医配药等一系列工作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三者的协调配合。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小区众多居民的防疫安全及生活保障问题,小区内部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工作凸显其重要性。居民小区的自治管理本身工作量繁重、工作难度高,现实中部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人数不足或未全面开展工作等原因,没有尽职履行职责代表业主做好小区的管理工作,甚至有一些小区由于各种原因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没有及时换届改选,业主委员会处于真空状态,导致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的对接、对物业公司监督管理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小区业主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本律师事务所针对目前咨询频率较高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换届改选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20修正)》以及《民法典》中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内容,对业主委员会的相关问题及换届改选流程进行梳理总结,以供大家参考。
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与职责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三人或五人(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下或以上)以上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三年到五年。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的启动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符合业委会换届改选条件的小区,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换届申请。
三、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具体流程
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的流程大体为:
1、组建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
小区所在街道或居(村)民委员会协助业主组建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对组建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的信息进行公告,将确定的改选小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告。换届改选小组人员由以下四类代表组成,其中改选小组中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自荐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产生,改选小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改选小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以下为上海某上区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公示、公告的相关文件,以供参考:
2、换届改选小组讨论具体事宜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改选小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选举业委会委员和表决规则与规约程序
3、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6项至第8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依据委托人对所议事项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4、公告业主大会会议事项及选举结果
5、选举业委会主任、副主任
业委会产生后7天内,由居委会组织业委会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主任,并在3天内在小区内公告。
6、登记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四)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名单、基本情况和书面承诺;(六)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记录。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备案证明应当载明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名称、届别、任期、负责人和办公地址。
具体流程图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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