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明确成立业主委员会时间表_手机新浪网
已绑定手机
已企业认证
caoyang 发表于:2022-6-17 19:02:2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54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6月16日获悉,为积极推动物业管理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议事机制,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大连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业主议事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时间表。
  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到今年7月末,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到50%;到今年年底,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金普新区住宅小区(含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到80%以上,其他区县(市)住宅小区(含无物业管理小区)成立率达到60%以上。到2023年年末,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到100%。
  在积极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方面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应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积极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根据法定程序协调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区域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研究讨论物业管理有关事项,解决业主诉求。
  同时要求各地区积极探索和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针对确定物业服务标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选聘物业服务人、解决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矛盾纠纷、监督物业服务人合法履约等问题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起草小区治理相关文件,组织业主协商议事,逐步推动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充分调动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共建家园。

分享来源:新浪网

https://finance.sina.cn/2022-06-17/detail-imizmscu7228494.d.html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