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华日报
6月18日19:00至21:00,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等主办了一场围绕业主自治的研讨沙龙,来自学界和业界的相关人士共同探讨“职业物闹”现象的产生原因,为化解物业矛盾、建设小区治理良性发展提供建议。
5年跟踪调查“职业物闹”
该沙龙虽为学术论坛,但话题与居民日常生活——社区治理息息相关。
常州大学社工系讲师钱志远曾花费5年时间,持续跟踪调查“职业物闹”。经过观察和访谈,他发现,近年,苏州市、南京市乃至全国普遍存在“职业物闹”现象。
“部分非业主以各种维权名义夸大物业管理的负面影响,煽动不明真相业主制造矛盾,影响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苏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19年发布的《关于持续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防范“职业物闹”的通知》这样写道。
“换物业可以涨房价”“社区公共收益一团糟”“物业公司合同快到期了,换了吧”……这些是“职业物闹”群内常见的说辞。为掌握一手资料,2015年12月至2020年6月,钱志远以实习生身份进入江苏某委会做田野调研。“一段时间内,社区出现很多以维权名义开设的微信群、QQ群,群内有‘业主’,故意制造业主与原物业公司的矛盾。”钱志远说,经过矛盾放大,社区业委会最终“炒”掉原物业公司,换了新物业,但物业服务质量并没有明显提升。
“这就是典型的‘职业物闹’,是某些物业公司为获得市场份额、谋取利益,高额酬金雇佣职业‘撬盘手’团队进驻社区内部做出的事情。”钱志远以实地参与观察为基础,撰写博士毕业论文《业主行动与社区秩序生产》,论文获评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怎么区分合理换物业和“职业物闹”?
通过实践观察,安徽省物管协会业主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凌德庆发现,“职业物闹”现象并不算严重,但危害性强,且有增多的趋势。
“业主权利的行使应得到保障。”北京市物协副秘书长、法务部主任刘立华说,“职业物闹”发起的“撬盘”“保盘”的行为,对组织化程度不高、意见分散的业主群体“杀伤力”极大,会使小区业主陷于内斗状态,甚至造成严重分裂而难以达成法定决议,破坏小区正常秩序。
那么,业主应该如何擦亮“眼睛”,识别合理更换物业和“职业物闹”?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赵光既是学术研究者,也曾担任过业委会主任。赵光认为,群体意见是否代表“理性的公意”,这是衡量是否为“职业物闹”的重要标准。
“职业物闹”有专门的团队,不是真正的“业主”,是伪装的“业主”,和“维权业主”有本质区别。识别社区群内业主身份的真假,是辨别“职业物闹”的另一个重要办法。但有些社区业主之间脱离“熟人社会”关系,让辨别变得困难。
自治悖论——居民参与度低如何解?
居民参与度低这一业主自治悖论是“职业物闹”现象出现的“土壤”。刘立华介绍,在社区治理中,沉默者占大多数,真正关心物业管理业主占比仅10%至20%。
目前,城市社区的整合机制和信任机制的效度急剧下降,社区成员普遍缺乏共同体意识。这也让职业“撬盘手”团队有机可乘,可以轻易地对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进行歪曲、阐释与扩散。
社区治理背景下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是打破物业管理“囚徒困境”的制度保障。“‘物闹’最终只会让物业质量降低,加强沟通能有效减少‘物闹’现象。”凌德庆说:“完善业主自治制度建设,从制度上健全业委会信息公开制度,引入律师服务,协助审核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支出等,在前端预防各类物业矛盾纠纷。”
沙龙参与者普遍认为,我国的业主自治还处在发育阶段。社区面对纷杂的利益主体,缺乏有效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时而陷入公共性的困境。
建立横纵联合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可以破解业主自治困境。钱志远建议,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统筹联动的协商平台。以社区协商对社区中出现的不实信息和谋利上访等行为进行辨别和管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提升社区治理的“公共性”。
“小区是每个人的家。”钱志远希望,未来社区能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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