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9日9时,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正式进入龙苑澜岸一期小区
并举行了接管仪式。
根据龙苑澜岸一期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本小区与湖北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自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之日(2020年12月23日)起即自动到期。先后经三次业主大会表决,我委依法依规完成了本小区的物业选聘工作。遵照业主大会决议,选聘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物业”)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我委已于2022年4月14日与龙湖物业签订了《龙苑澜岸一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并在政府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第九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委提前六十天于2022年4月14日送达《解除合同及退场通知》,通知宏达物业于2022年6月13日正式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宏达物业于2022年6月18日24时正式退场,龙湖物业于2022年6月19日正式入驻接管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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