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物管诉说烦心事 贵阳物管难 难在哪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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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ima111 发表于:2022-6-23 03:49:2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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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市人大执法检查组举行两个座谈会,分别听取部分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管企业对贵阳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气氛热烈,与会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业主诉说与物管打交道遭遇的烦心事,物管企业则诉说了开展工作的难点。物管难,难在哪里?成为两个座谈会讨论的焦点。业主的烦恼  对法规知之甚少
  昨日早上举行的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居委会代表座谈会。检查组负责人首先对与会代表做了一项小调查:“在座的各位代表,知道有《物业管理条例》、《贵阳市物业管理规定》的请举手。”结果发现,30多个参会业主代表,只有寥寥4人举手,其中有人表示,只知道有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来自遵义路解五社区的一位代表说:“在今天会议之前,我根本不知道物管相关法规。”
  记者留意了与会代表的发言,几乎每一位发言者都表示,对物管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这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事情,是每一个业主都想了解的法律知识,掌握了其中内容,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错吗?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有被选举权等权利。
  可是来自黄山冲某小区的业主们却反映,他们的这个权利没有享受到。“我们入住这个山庄已经两年多,但至今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贴出通告通知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但通知刚贴出去就被物管人员撕掉,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有错吗?”在座谈会上,一位业主谈起这件事时愤愤不平。
  据这位业主介绍,业主们入住后,小区的物管是由该小区的房开商指定的。房开商售房当初提供的一份资料上称,小区将为业主们修建会所,但买了房子后,业主们却发现会所一说子虚乌有,业主们找到房开商理论,房开商却辩称当时提供的资料不是售房资料,想要会所不可能。业主们对这家房开商早就心怀不满,对房开商指定的物管也很不满意,于是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业主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然而,几位业主贴出通知联络其他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却被物管人员故意捣乱。部分业主去找到物业公司协商,但得到回复是:“物管公司会组建。”时至今日,山庄的业主们仍旧没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
  一幢大厦有两家物管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个物管区域由一个物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但贵阳某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吴先生诉说道:“我们大厦很古怪,一幢大厦竟由两家物管公司在管。”
  他介绍,这栋大厦一至四层因为是某公司的产权,该公司于是请来公司内部人员亲属,挂靠筑城一家物管公司后,负责该公司所有物管工作,而大厦其他楼层物管,则由大厦业主聘请另一家物管公司负责。
  两家物管公司的共存,并没有使该大厦被管理得更好,相反由于两家公司经常扯皮,导致整幢大厦的消防系统不能进行统一测试,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下水管道疏通也相互扯皮,不能及时疏通;此外,整幢大厦的维修基金也因此收不齐。
  一幢大厦怎能容纳两家物管?吴先生为此多次找到那家公司负责人,协商统一由一家物管公司负责大厦的物业管理,但他的努力并没有引起这家公司的重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业主委员会:无执法权咋管?
  中天花园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说:“我们生活的小区很大,物管工作也很不错。但是随着小区内的私家车越来越多,区内交通问题令人头痛,物管企业没有执法权,只能疏导,遇到素质差的业主,往往不服从指挥,甚至和物管人员发生冲突。而交通管理部门并不管小区内的交通。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我们非常理解物管企业的工作难度。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拿出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来自不同小区的几个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都认为,由于房开商的原因,一些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但房开商售房完毕走人,将矛盾丢给你物管企业。业主发现问题,往往去找物管的麻烦,这样就导致物管成本提高。”
  贵信花园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他们小区最大的问题就是违法建筑长期得不到治理。其中有的违法建筑就是房开商建的。“我们和物管一起去找相关部门反映,可是就是得不到解决。”
  冠竹园物管公司负责人也反映,今年二月份,该小区的围墙被一个业主私自砸开,开起了门面。物管公司对业主进行干预,业主并不理会。无奈之下,物管公司将此事反馈到有关部门,可该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后,并没有对业主采取任何措施,最终不了了之。
  小河盘江社区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我发现,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往往是房开商造成的。比如房开商在售楼时承诺的没有兑现,或者是房屋质量有问题等等,房开商卖完楼倒是一走了之,矛盾就留给了物管公司。我认为,对房开商不兑现承诺的行为,政府应该予以严厉处罚。”
  物管的烦恼
  收物管费咋这么难?
  下午举行的与物管企业、建设单位的座谈会上,虽然少了一些激烈的措辞,但是会议一开始,物管企业的代表们就纷纷发言,倒出了自己的“苦水”。“今天人大召开这样的会议,我们高兴得不得了。”
  对物管费的交纳,在相关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提起这个问题,众物管公司代表纷纷摇头不已,直呼:“太难了。”兴隆物业公司代表说:“一个业主不交或许不算多,如果多个业主不交,我们就负担不起了。和业主打官司吧,又往往得不偿失,不管吧,又助长了这种风气。”中西物管公司代表说:“我们代收水、电、气费,一般是我们先垫付再向业主收取,可是遇到收不全时,只能我们背,我们能承受多少啊?“
  来自花溪的一家物管公司诉说的遭遇更让人着急:“我们小区里有几家业主出面组建了业主委员会,他们组建的这个业主委员会本身就没有按有关规定组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成立后,专门和我们作对。3年多过去了,我们小区物管费收取率只有40%左右。公司实在承受不了,就将业主告上法庭。法院裁决业主败诉,但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几家业主拒不执行,当法院前来强制执行时,他们大闹不休。我们实在苦不堪言。”
  别戴有色眼镜看物管
  一位物管公司代表认为,有的业主由于对物管认识不够,总是带着有色眼镜看物管工作,“他们总是认为物管公司就是来‘搞钱’的,只收钱不管事。”实际情况是,大多数物管公司都在兢兢业业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力为客户提供服务。
  同时她建议,房开商应该重视物管工作,“在贵阳,不少物管公司从房开商派生出来,物管公司运作得好坏,其实直接影响房开商今后的项目口碑。因此房开商应该把物管公司作为自己创品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
  物管应出台服务标准
  “贵阳物管的处境的确很艰难、物管的确很难作,但物管公司在面对困难的同时,应该考量一下自己是不是真正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贵阳一家知名房开商的代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这位女士解析了贵阳各家物管公司目前普遍面临的一个矛盾:物管行业由于工资低,很难吸引高素质人才,整个贵阳物管行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而现在房地产开发的发展水平却远远高于物业发展水平,如一些新材料的应用,一些新的设计理念的引入,这些对物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物管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就难以达到业主要求,从而导致业主的不信任。
  这位人士认为,贵阳市应该对物业管理出台相关的服务标准,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量化,从而按照各公司的服务标准进行收费,服务水平高的,理应收取更高的物管费用。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物管人员尤其高级管理人才的培训,提高整个物管行业从业者的整体素质。
  人大的意见
  法规宣传亟待加强
  对于两个座谈会,贵阳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负责人认为开得很成功,了解到了许多第一手资料。他表示,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无论业主、业主委员会还是物管企业,都要加强对物管相关法规的了解,认真学习其中的内容,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
  对业主反映的一些具体问题,他要求主管部门进行调研和总结,对好的经验,要积极推广,对不依法办事的典型,除了坚决曝光外,还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收费标准应予规范
  对与贵阳物管存在的问题,贵阳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负责人总结认为,首先是贵阳物管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产业,仍然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是前进中必然产生的问题,解决它需要一个过程。
  第二是社会化服务水平、专业化服务水平与物业管理不相适应,“国外的物业管理为什么做得好?在于他们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专业化服务水平高度发达。”
  第三是业主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此,直接导致物管服务水平不高。
  第四是收入水平不均衡,“一栋楼里的居民收入水平都可能有很大差距,对物管而言就存在很大的工作难度。”
  他说:“通过物管企业代表们的‘诉苦’,让我们了解到大家的一个共同呼声,就是贵阳物管需要社会的理解;贵阳物管行业希望得到健康成长。贵阳物管还是一朵刚刚发芽的小花,最终发展成一个产业,还有许多路要走。
  这位负责人还要求,贵阳物管费的收费标准应尽快予以规范,物管的服务标准也要尽快制定,而物管的资质标准也要尽快建立。

分享来源:搜狐网

http://news.sohu.com/20060615/n2437448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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