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论
作者:朱昌俊
“小区的设备间被占用改成物业公司的私人会所,小区公共电梯也被占用,只能直达会所。”近日,山东青岛银河金星小区业主向媒体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被原物业公司私自交接给另一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允许入驻小区,并占用小区公共区域,业主投诉未果。对此,涉事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与物业矛盾多,部分事实不准确。对于物业的交接入驻是否合规,该工作人员并未进行回复。
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时常见诸舆论,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起事件虽然各方也各执己见,甚至连当地的街道办也表示,“这个小区的问题很多,而且情况比较复杂,很难进行判断”,但从媒体目前呈现的几个关键信息来看,这个事的是非曲直似乎并没有那么复杂。
首先,目前被指占用了小区“设备间、公共用房”的物业公司,其进驻小区的“合法性”的确存疑。按照业主的说法,原物业撤出后,私下与现物业公司签订了协议,随后后者便入驻了该小区。而按照相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那么,这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属于未经业主授权就“不请自来”,其合理性当然站不住脚。
其次,物业公司违规占用小区设备间、公共用房的事实似乎是确凿的。按照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都“属于业主共有”。而要对之进行改建,同样需要经过业主授权,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虽然说,物业公司否认改建的是私人会所,而强调是装修成办公场地,但即便如此,未经授权,同样违规。并且业主还指出,三十层的安全通道也被封闭,“如果发生火灾,大家跑都没有地方跑。”这一做法更涉嫌违法。
此外,物业公司强调,“电梯直达30楼是因为按键坏了,但业主不交管理费,我们也维修不了”,这样的理由同样不具说服力。就如很多网友所指出的,2-29楼按键都坏了,就30楼按键是好的?
所以,就目前各方所给出的信息看,这家物业公司进驻该小区,及其对于相关公共空间的改造行为,显然都在程序上存在明显的问题。就此看,此事显然没那么复杂。那么,涉事物业公司和当地街道办口中所强调的“业主与物业矛盾多”“这个小区的问题很多”,到底是指什么?相关方面到底有着怎样的问题,不妨说得更清楚一些。
不容忽视的一点是,据业主反映,原有的物业公司,曾将小区三十层到三十二层的设备间出租给经营者,改建成对外开放的法式餐厅,后经业主举报消防安全问题后,餐厅才关门。如果此一信息属实,意味着之前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做法就留下了隐患。现在,新进驻的物业公司似乎又是“故伎重演”,这背后到底是物业公司太目无规则,太不把业主权利当回事,还是也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态度暧昧有关?
的确,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往往会因为一些“模糊地带”而陷入协调困境,或者是由于一些遗留问题而出现博弈难。但是,至少对于明显构成违规的地方,监管部门该介入的就应该介入,该纠偏的就应该积极纠偏。像堵住安全通道、违规改建的做法,执法监管部门就理应及时出手。要知道,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一回事,监管部门承担起该有的监管责任则是另一回事,两者并不矛盾。如果任由业主与物业公司陷入博弈僵局,最终不仅可能会激发矛盾,还可能放大安全风险,这里面所对应的后果,理应被正视。
应该明确,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绝不只是一个双边博弈,业主自治更不等于排斥外部监管。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归根结底还是需要业主、业委会、物业、监管部门等各方的各归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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