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在小区内打扫卫生。
物业发现车辆停靠位置不对,给予温馨提示。
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张雷实习生吴文滨
位于李沧区四流中路的翠海宜居小区建成至今已有十年了,一直由开发商旗下的华泰鸿昌物业服务该小区。由于前期华泰鸿昌物业选聘的负责翠海宜居小区的管理者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致使翠海宜居小区出了不少问题。公司总部发现后,解聘了原来的小区物业经理,重新安排了新的物业经理,力图改变之前给业主们留下的不良印象。
由于广大业主对小区物业前期的服务不满意,信任大打折扣,翠海宜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在2021年12月启动了更换物业的程序。
现状:
原物业仍在服务
2月17日上午,半岛全媒体记者来到翠海宜居小区,小区入口处的护栏上挂着红底黄字充满喜庆气氛的标语“华泰鸿昌物业恭祝全体业主新年吉祥、万事如意、阖家欢乐”。距离规定的物业公司交接日2月10日已经过去了七天,安静的小区里身着“华泰鸿昌物业”马甲的工作人员,有的在打扫卫生,有的在捡拾垃圾,还有的带着园艺修剪工具穿梭在小区的花花草草中。虽然是业主们的外出上班时间,小区里地面上停的车并不多,但从停车的方向和秩序上,能看出是有规划管理的。
当日,阵阵寒风中,小区的保安走在熟悉的道路上……一切都能够看出,小区的老管家华泰鸿昌物业正在用自己的努力在争取回业主的信任。
半岛全媒体记者通过电话向翠海宜居小区所在的兴华路社区居委会求证,也得到了证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翠海宜居小区仍由华泰鸿昌物业服务中。
记者在小区随机询问了几位居民,有的表示听说小区正在换新物业,至于换哪个物业干,其实并不在意,只要服务好谁做都一样,服务不好就换。有的居民表示,现在物业的服务存在不少问题。不过也有居民表示,换了也许还赶不上现在的。
“新物业的收费价格我们也很关心,会不会比以前高?”对于物业的服务费用,一位居民也表达了自己的关注。
在小区的公告栏里,记者发现了一份刚贴上去不久、共有7页的《翠海宜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落款的盖章处,甲方是青岛市李沧区翠海宜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乙方是青岛永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其中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中,住宅服务费带电梯:1.10元/月每平方米(含电梯费0.40元);住宅多层服务费:0.70元/月每平方米;商业网点服务费:2.00元/月每平方米。车位租赁费地上车位的收费标准为:中型车辆140元/月每辆(含停车服务费70元);小型车辆100元/月每辆(含停车服务费50元);三轮摩托50元/月每辆(含停车服务费20元)。
原物业:
承认存在问题,正积极改进
在翠海宜居小区物业办公室,记者见到了目前负责该小区物业工作的王经理。王经理表示:翠海宜居小区是自己分管的小区之一,他坦承,之前招聘的负责该小区物业的经理,对待工作不用心,管理上不负责,导致了小区物业对业主和居民的服务出现了不少问题,发现问题后公司对原来的小区物业负责人予以辞退。
“我们不回避问题,以前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我们正在积极整改,最大化让业主满意”,王经理说道。
之所以还在继续服务小区的原因,王经理说道:“有的居民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公示中,发现新物业提供的是住宅物业2星级标准的服务,而我们目前提供的是3星级标准的服务。而他们的收费价格却与我们现在3星级的相同。因此希望我们能留下来继续为大家服务。另外,由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投票过程中,有的环节被上级部门认为不合规,被暂停进驻。”
业委会:
已通过招标聘请新物业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翠海宜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先生,赵先生表示,翠海宜居小区有1011户居民,有760户业主参与了关于是否解聘物业的投票,其中有607户业主同意更换新物业,因此去年12月1日向华泰鸿昌物业发去了解聘函。去年12月1日之后的六十天是原物业撤离时间,考虑到2月初正值新春佳节,因此延后了十天,即2月10日是正式撤离时间。
赵先生说,之所以要更换物业,是因为目前的物业在小区的各个方面都有不少管理缺位的问题,比如小区的电梯,每个楼座有2部电梯,可不少楼座都只开一部电梯运行;小区停车也存在问题,设置的灌着水泥的轮胎隔离墩,曾经让人摔伤过;最严重的是卫生问题,最典型的例子是小区内有个幼儿园,附近有座垃圾山,垃圾越堆越多,最终在今年春节后,在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才把垃圾山清运干净。
“去年的12月19日按照相关的法规政策,委托山东意诚招标公司,采用招标的形式选择新物业,最终选定青岛永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小区新的物业服务单位。开标是由2位专家和3位业主代表共同参与的。”赵先生说道。
“确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后,我们业委会成员与兴华路社区的相关工作人员就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讨论磋商,2月12日进行了公示。前两天召开了会议,集中回答了业主们提出的八大问题。业委会始终在合法合理合规的前提下从事工作。但是目前新物业的进驻被街道办事处暂停,下一步我们仍会积极努力地与他们做好沟通。”赵先生说。
街道办:
正在积极协调中
翠海宜居小区属于李沧区兴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记者随后联系了兴华路街道办事处。一位街道办参与过此事的工作人员回复了记者。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街道和社区都做了大量工作,一定会再次召开由各方参加的联席会议,把这件事最终解决好,目前正在努力协调各方中。
需遵从小区业主的意愿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琎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及第284条的规定,业主是有权利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又根据《民法典》第940条:“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翠海宜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则建设单位与华泰鸿昌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也应随之终止。
虽然华泰鸿昌物业公司为挽回业主的信任,更换了管理人员,并提高了服务标准,但其能否继续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还需遵从小区业主的意愿。总之,无论是小区业主,还是新、旧物业服务企业,目的都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希望多方能够积极协商,早日圆满解决小区物业服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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