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廖神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业主停车费管理费每月只要60元,我们租户却要150元,这不是搞歧视吗?”
3月8日一大早,租住在福州仓山区采菊苑小区的黄先生说,从今年3月开始,物业在没有任何公示和征询意见的情况下突然出台规定,要求租户按照业主2.5倍的价格缴纳停车管理费,自己无法接受这样的规定。
“停车管理费相差太多,感觉被歧视了”
黄先生说,自己租住在采菊苑小区已有多年,此前一直是和业主一样,每月缴纳60元钱停车管理费。
“这个月月初又去门口的保安处交钱,告诉我说费用上涨了,一个月要150元。”黄先生说,此前物业没有贴任何告示,就这样默默涨价,“刚开始以为是全员上涨,我就多问了一句,他说只有租户提了,我就不想交了。好几天了,车子还是停在小区里不敢开出来。”
据黄先生介绍,除了少数固定车位外,小区一直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停车的,哪怕是交了包月的停车管理费,物业也没办法保证每辆车都有位置停,而且这次一下涨了90元钱,幅度太大了。“最关键的是,我们租户交的费用,是业主的2.5倍,相差太多,感觉被歧视了。”
物业回应:停车位实在太紧张
“我们没有歧视租户。”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采菊苑小区没有地下车库,只有不多的地面停车位可供业主停车,现在买车的业主越来越多,车位供需矛盾紧张,“很多业主提意见,说业主的车都停不下了,就不要给租户停了。”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正是在大多数业主的要求下,加上停车位实在太紧张,物业才出台这样的举措,目的也是缓解小区内的停车难题。
律师看法:租户业主应同权
记者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小区停车费用已经不再实行政府部门审批,有业委会的小区,由业委会和物业共同商定收费价格,没业委会的小区,则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商定。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租户的房东在购房时,也支付了公摊面积的费用,租户的租金里,已包含了这部分费用,因此也有权享受和业主相同的待遇:缴纳相同的停车管理费费。
“除非小区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出台规定,对业主和租户的停车费用进行区别,否则仅凭物业是无权区别对待的。”卓律师建议,如果租户觉得物业公司的做法违规,可以向房管投诉。
记者了解到,目前黄先生已经拨打12345投诉。对于此事的进展,1007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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