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费璇 实习生 陈慧)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把车停在地下车库不许占用小区道路,而业主觉得车库太贵无力购买,租用车库的费用也不合理。8月22日晚,乌鲁木齐市温泉东路维斯特小区三期的近百名业主因停车费和物业公司发生争执,致使近40辆车拥堵在小区门口。
当日23时40分,记者赶到维斯特小区三期,路口的车辆已排成了长龙,路边站满了人。小区入口处,几名业主正和保安攀谈,大家对将要改变的停车费议论纷纷。
“我是4月入住的,当时停车费包月是64元,觉得挺合理的。这个月物业告诉我们,不能续交停车费了,小区车库已建好,要求我们把车停到车库,可是车库要买啊,听说租车库的费用一个月要600元呢,负担不起啊。”小区93栋楼住户张女士说,她20时许回来时,保安通知不能再享受包月停车的优惠,她就和其他几名业主去理论,几个小时过去了,物业公司也没有给出一个结果。
户女士住在65栋楼,她认为买车库对她来说既浪费钱又浪费时间,“一个车库11万多元,这还不包括冬天的采暖费。从我住的楼到车库近两公里,既不方便又不划算”。
几名业主告诉记者,大家跟物业公司的领导也沟通过,但始终没有结果。截至当天,很多业主已不能续交每月64元的停车费。
记者找到维斯特物业公司的经理李学勇,他说,维斯特三期有39栋楼,2000多户,现在入住了近600户,小区的公共设施都在不断完善中。“业主签的入住协议规定,小区车库建好后,车必须停到车库,不能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由于车辆占道会影响小区的卫生、绿化等,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这样规定也是为了业主们着想。没有建好停车场之前,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发改委文件规定收取64元的包月停车费,现在停车库已建好,买卖和租用车库是由房产公司规定的,物业公司也只能在中间协调。”
李学勇告诉业主,租用车库的费用并没有定为600元/月,还正在和房产商协商,也会听取业主们的意见。在没有达成一致之前,物业公司按照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关于小区临时占道费收取的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白天两小时内免费,2至5小时2元,超过5小时5元,夜间5元。
次日凌晨零时10分,得到解释的业主们逐渐散去,但对于物业公司的回答他们仍然质疑。业主董先生说:“大家现在都认为这里的物业和开发商是一个公司的,现在业主们对物业有意见,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维斯特小区的房产商——新疆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明生表示,物业公司和他们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公司法人,只是一种委托关系,车辆停在车库是业主入住时签协议同意的,也是考虑到整体业主的利益,他们现在主要负责车库的销售和车库5年以上的长期租赁手续的办理,短期的车库租赁还需要和物业公司协调,对于现在与业主们产生矛盾也以协商为主,尽快解决问题。
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康明远说,这种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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