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能有人这样想这样做,但我的感觉不是这样的,我当过两届主任,我们都是没有报酬的,并规定如少交物业费,就视作自动退出,我们都必须在业主群里公示收据。其次是小区麻烦事多,你越认真事反而越多。重要的是目标观念不同,我们那是二十年前了,认为业委会就是治理物业的,社区开会纠正大家的看法,学习物管条例的规定,如果大半人不合格就撤消这届业委。等知道责任和目的了,就有人说是被物业收买了,但是坚持下去大家还是理解了。当业委的重点是不能沾光,否则就会失去业主的信任,现在我们小区风气非常正,业主与物业和谐相处,特别是没人恶意欠费,也没人会争当业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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