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26.1万栋
已绑定手机
kerenbing 发表于:2022-7-9 09:13:5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95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王优玲)记者8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726万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26.1万栋,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3.1万余栋房屋采取了管控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排查进度要加快,认真分析评估“百日行动”完成进度,对标对表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快查快改,确保按期完成排查工作。排查结果要准确,统筹调配好专业力量,精准开展排查,强化排查数据的检查和复核,全面归集数据信息,逐栋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排查结果真实。
  会议还要求,管控措施要严格,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分类整治要扎实,加快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分类采取处置措施,积极探索自建房解危的经验做法,对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必要的帮扶,确保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章立制,抓好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构建房屋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好审批部门在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注重将好的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快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分享来源:腾讯网

https://view.inews.qq.com/a/20220709A008MC00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