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业主委员会开展的第一项工作应该是摸清小区的家底,了解业主的需求
个人认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业主委员会开展的第一项工作应该是摸清小区的家底,了解业主的需求,具体就是搞清下面几项事情:
1、搞清楚小区里的设施设备都有哪一些,这些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保证这些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多少专业人员和资金,这些是设备何时需要大修或更新改造,需要多少资金;
2、搞清楚公共收益每年有多少,这些收益都是来自于哪些方面,经营情况如何;
3、搞清楚小区有多少公共用房,房屋的使用情况;
4、搞清楚小区有过多少公共停车位,这些停车位年收入有多少;
5、听取小区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意见和建议;
6、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特别是对小区公共收入的管理制度;
7、与现有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深度的沟通,了解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听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8、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对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提出书面的建议书,并交业主大会会议会议表决。
9、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小区内的法律工作者为业主委员会做法律支持。
完成以上九项工作不能操之过急,应该细致认真,这一阶段是摸底准备阶段,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常言道,磨刀不负砍柴工,没有充分的准备,是不可能带领小区业主完成自治管理小区物业的工作。
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最忌讳的是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草率的开展选聘和解聘物业企业的工作。
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最忌讳的是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草率的解聘原物业企业,匆忙的展开选定新物业企业的工作。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有及共同管理的重大事情,必须得到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匆忙的展开这项工作,如果投票结果方案未能通过,必将导致小区业主分裂和对抗,激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
业主委员会的建议未能在业主大会会议得到通过,业主委员会就成为摆设。
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方案未能在业主大会会议得到通过,将会加深业主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矛盾,业主委员会就成为摆设。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清醒认识到,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如果业主委员会的建议未能在业主大会会议得到通过,业主委员会就成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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