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一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物业收费离谱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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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zhiyi150 发表于:2022-7-13 21:05:3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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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长沙,一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算是进贼窝了!好不容易把不作为的物业赶走,却又迎来了坑爹的业委会,刚来就花掉34万公共收益。觉得不对劲的业主们一查看账目直接惊呆了,一个普通的灯泡居然要1400元!这是在开什么国际玩笑?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该小区的业主们把不作为的物业赶走以后,小区就处于真空状态,门口没有保安看守,垃圾每天无人清运,车辆也是乱停乱放。业委会看着如此情况,认为小区里不能没有人管理,于是就决定在找到合适的物业之前暂代接管。

可业委会这一接管可算是出大事了!才接管三个月,业主们的公共收益就花了34万元,并且还在小区的公示栏里贴上了财务收支说明。业主们看着这个费用都很懵圈,小区里除了保安、保洁和电梯维保这项,也没看到业委会给大家添置什么东西,为什么会花费这么多费用呢?

心存质疑的业主们,就来到业委会希望可以查看公示明细,看看这34万到底花在哪里了。但是业委会却拒绝了,表示想要查看具体明细,必 须在街道和社区的监督下,接受第三方审计公司的审计后,才可以公示明细。
业委会本以为说出这样的话,业主们会知难而退,可没想到业主们还真的召集齐了街道、社区和第三方审计单位,实在没辙的业委会只能硬着头皮接受审计。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啊!

业委会提供的财务资料里,三个月花费34万元里面有将近9万元核对不上。其中十三张收据竟然都是复印件,没有原件,收据里的内容更是进行了更换。上面明明写着老虎钳和卷尺共计40元,可下面的报账却写了1546元。这造假也造得太明目张胆了吧!

在还不算更气人的,更换一个普通的灯泡要1400元一个,够买一包水泥要1400元一袋,就连办公室使用的办公物品也都是1400元。这是哪一国的收费标准?还是哪一个国际奢 侈品 牌制造的?收费居然能高得如此离谱!

看着这些天价的单据,让业主们愤怒的同时,纷纷质疑业委会是想通过造假侵吞业主们的公共收益。于是,业主们就找来了调查员,希望可能出面帮大家讨要个说法。
可面对调查员的询问,业委会主任却说,小区里根本没有公共收益,业主们完全就是在骗人。可记者又询问账目上确实有9万元核对不上,这该怎么解释呢?

业委会主任却委屈地说,那份账目虽然存在问题,但是他们已经联系审计公司做出了更正。业主们却还拿之前的事情说事,完全就是把他们的好心当成驴肝肺。
再说现在他们已经结束了接管,把所有事务已经交给了新的物业公司,新物业还没给他们一分钱呢!明明他们业委会免费为业主们服务三个月,这期间一分钱没有收过,业主们居然反过来还要查他们的账目,简直不可思议!

眼看在业委会这边得不到什么实质性结果,调查员就来到了新的物业公司,可物业公司经理却拒绝接受采访,表示财务支出问题直接找审计核实,跟他们没有关系。
业主们希望无论是哪一方,可以站出来给大家一个交代,解释清楚钱去哪里了,账目上为什么有那么大的亏空?可是两边却互相推诿,这样的做法直接让业主们怀疑业委会和新物业直接串通好,共同来侵吞大家的公共收益的。

于是,业主们直接将诉求写成了书面材料,递交给了相关部门。随后,调查员又联系了社区,社区副主任表示,审计结果调查出来前,他们会先出面让业委会解释清楚钱到底去哪了。同时,也会让业主们收据证据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这次我支持业主们法律维 权,小区里的公共收益明明有很多,比如小区停车位收费、电梯和户外广 告收益、公共区域门面摊位的收益等等,这些公共收益都归业主们所有,业委会和物业是无权侵占的。

可业委会却说小区里根本没有公共收益,说出的话难道都不心虚吗?还有9万元的账目核对不上也没有解释清楚。这些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都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就像业委会造假40元的物品,报销1546元就属于违法,业主们完全可以收集好证据起 诉。再不济,我觉得报 警处理也是可以的,让警方从中协调审理此事。

那么,你们对此事怎么看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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