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区的宝龙城包含了商场和两幢公寓楼。最近,公寓楼的业主们发现,交电费的时候,都莫名其妙被多扣一笔能耗费,到底怎么回事?
宝龙城的这两幢公寓楼的日常电费是通过充电卡的形式来缴纳,按理说应用多少,扣多少。但住户说,现在每月的电费支出中,其实有一部分被单独划出,另作他用了,成了公摊能耗费。
业主:“我充了2000元电费,但被强行扣了570元所谓的公摊电费。我们公寓有个业主群,我就问了有多少人被收了公摊费?很多人都说,收了,充1000元左右,扣200元、300元的。”
业主:“我在微信上问物业,扣的钱是不是强制用作能耗费,工作人员自己回复我‘是的’,也没有说是按什么比例收取。”
所谓公共能耗费,是指小区里一些公共设施消耗所产生的费用,需要全体业主共同来承担,一般来说会包含在物业费中,相关的收取和使用明细也需要进行公示。
但宝龙城的能耗费却是和业务电费直接扣在一起的。业主们表示不理解,物业从来没有进行过费用公示,每次扣多少,物业说了算,成了一笔糊涂账。
业主:“物业从来没有公示过,从我们住进来,就从来没有看到过。我们曾经提出过很多次公示要求,但是都被物业无视。”
业主:“一开始楼下都有洗衣房,地下车库有快递站等等,物业都去向商家收取费用的。我们去问电费怎么区分,是商家承担还是业主承担,还有外面的路灯?物业说是公寓负担的照明,但是商场跟公寓连在一起,按照道理,商场也应该负担一半的电费。”
业主们说,大约在2017年公寓交付的时候,也因为能耗费收入支出不明晰,引起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纠纷,后来政府部门要求物业出具相关明细。但直到今年6月底,物业才张贴了一份告知书和相关的能耗明细,但这些明细既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业主们觉得漏洞百出。
业主:“明细的第一项是自动扶梯和电梯的能耗费,我们公寓楼只有四部垂直电梯,根本没有自动扶梯,怎么可能收自动扶梯的能耗?车库照明的那一项,上个月抄表是10178度电,这个月抄表是10354度电,后面的用电量是7040度电,减一下,应该只有100多度,这样明显的错误都公布,对于业主的质疑物业也不回应。”
业主们表示,不光钱交得不明不白,而且相关的物业服务也没有跟上,疫情防控期间,甚至都没有保安进行扫码测温工作,这样的服务态度让业主们实在无法接受。
业主:“我觉得这就是霸王条款,好像物业想扣就扣。”
业主:“不是真的不交钱,而是希望物业能坐下来跟我们仔细地谈好、落实好,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该交的钱,我们就交。”
随后记者也找到了宝龙物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寓楼内几乎都是出租户,他们来充电卡的时候,物业曾告知过有一笔能耗费是会和电费一起缴纳的,在征得同意后,才会对充值金额进行扣除。这位工作人员也承认,对于公共能耗的纠纷,已经存在了很多年。
宝龙城公寓物业工作人员:“交房的时候定了每度1.25元的电费,但是在前期物业协议上,并没有说这个定价含了公摊,还是没含公摊。但是前期销售说含了公摊,业主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含了公摊,但是业主又觉得1.25元收贵了,后来住建局协调后,把这个价格降下来了,降下来后,业主也理所当然地认为,新的价格也是含公摊的。但是我可以拿出凭据,我实际收的就是套内面积的费用,现在都是物业公司,包括我们上级的主体公司,在垫这笔公摊费。”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共能耗包含了电梯、水泵、公共区域照明等产生的电费。在一些出租区域,电费都是商家自行承担,并没有计入公共能耗。而对于业主们提出的公示明细上的漏洞,比如数字算错,有名目增加,物业表示,这只是工作失误。
宝龙城公寓物业工作人员:“这个明细套用了模板,做这个表格的工作人员,做事情不够严谨,没有的东西也放上去了,这个东西是可以改掉的。我们要跟业主解释,他们根本就不来听解释。我们会把这部分工作更加细致化,业主觉得有疑问的东西,都可以坐下来,我们能拿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给业主看。”
对于物业方面的回复,滨江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群众投诉后,他们也对宝龙物业能耗费问题进行了调查,从初步的结论来看,物业在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时,确实存在一些程序上的问题。
滨江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葛明欢:“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公共能耗费的公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从公示的表格来看,公示的抬头、落款、盖章都没有,有些数据确实存在错误。我们后续也会让宝龙城的物业重新对这份材料进行公示,物业应该每个月5号前,把能耗费的明细向业主进行公布,在业主群和公共区域向业主公布,应该提前告诉业主具体电费,再让业主进行缴纳。”
物业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宝龙城没有成立业委会,无法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修改。针对原有合同中一些不明确的内容,接下来,职能部门也会牵头进行调解。
滨江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葛明欢:“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我们后期可以搭建一个平台,约物业、业主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对产生的问题进行调解、化解,通过书面形式补充条件,进行约定,也可以认定是一个补充合同。”
民情评论员 雷舒雅:
公摊费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公摊电费有好的模式可以效仿
能不能收费,首先要看有没有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也就是说,业主享有了使用公摊面积功能的权利,就要承担义务,这是法定的,也是情理之中的。但是公摊费不能是一笔糊涂账,作为业主当然要明白消费。
宝龙城物业对于“公摊费”的收取明细,多年来没有进行公示,公示了又是漏洞百出,单价变来变去,解释不能让人信服,业主的感觉就是被各种坑,如何才能信任物业的工作呢?业主们博弈的方式往往就是不交物业费,然后物业公司更加难以展开工作。长此以往,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结果当然是两败俱伤。
宝龙城目前的局面可以说完全是物业缺乏管理经验和能力造成的。公摊电费其实有好的模式可以效仿。最简单明了的办法,小区的公摊电费就用专线专表,按照每户或者每户面积合理分担,计费后向业主公示。因为宝龙城的业态比较复杂,究竟哪些属于公摊,哪些不应该业主承担,也要一一列举,得到业主认可。建议社区街道组织业主成立一个临时的代表小组跟物业进行协商,定下一个固定的计费标准。
杭州台《民情观察室》报道
值班编辑:项逸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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