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如何共同构建和谐社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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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光 发表于:2022-7-18 04:17:2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18
  物业是剥削阶级的产物,是与社会主义制度不相容,不可协调的。任其发展下去,终究会成为社会问题!成为危害人民与政府的大问题!这个问题真的应引起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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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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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studio 发表于 2022-7-18 04:17:28 | 阅读全部
  只要物业公司退出,顺应民意,社会就会可从谐。
小嘿嘿 发表于 2022-7-18 04:17:31 | 阅读全部
  物业公司是资本家或资本家的代理人,和业主的关系是不可能调合的。有物业公司的存在,就不叫社会主义制度,城市小区就永远不会和谐,社会更不会稳定!
sinima111 发表于 2022-7-18 04:17:47 | 阅读全部
  把物业取消好了
dhuzh 发表于 2022-7-18 04:18:03 | 阅读全部
  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社区和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物业的四大要素,它们的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业主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的安宁。
  下面仅就四大关系如何和谐相处提几点个人看法:
  第一,明确法律关系。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就是一个合同(或契约)关系。因客观原因物业公司无法面对每户业主,所以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定业主委员会(下简称业委会)。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业主权利。
  第二,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成立相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监管部门,职能就是依法依规检查物业公司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在日常工作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检查物业有无侵占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并且该部门应有处罚权利。不管物业公司是什么背景,只要业主不满意度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处罚,严重者该部门有权提议更换物业公司。这个部门应考虑在区级以上,社区应有相关管理人员予以配套管理。例如某住宅小区已经在业委会改选时,社区直接委派一位领导任业委会付主任。
  第三,进一步完善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物业经过近三十年的历程,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完善,但还不够细致,应将住宅小区常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使得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矛盾时能够有直接的法律依据。
  第四,加大关于住宅小区法律问题的宣传力度。各大主流媒体都应开辟专栏或专题,为广大业主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在广大业主遇到各种难题甚至受到伤害后,可以直接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五,坚持党的领导。物业公司内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成立党支部,自我约束违法乱纪和侵占业主利益的行为。业主推选业委会时应优先考虑党员入选。并不是只有退休的人才能当主任,有些时候在职的人可能责任心更强。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了,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迈过了多少沟沟坎坎,物业公司管理也好,社区管理也好,业主自治也好,只要坚持法制,就住宅小区这点事哪有管不好的,既然是全国人民的大事,那大家就一起来想办法管。
  本文纯属个人拙见,抛砖引玉,仅供参考。
创意电脑 发表于 2022-7-18 04:17:38 | 阅读全部
  不是业主自己选的物业公司永远没有和谐!
缄默 发表于 2022-7-18 04:17:29 | 阅读全部
  物业是资本家剥削阶级,是黑社会,土匪恶霸,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跟物业和谐相处。首先打黑除先从物业下手,下重拳。长期侵占业主的公共财产,进行经营性活动,物业一天不除,老百姓永远都别想过好日子。
神奈子 发表于 2022-7-18 04:17:44 | 阅读全部
  业主,社区,业主代表委员会,有偿专业服务公司,小区就能和谐发展了,为什么非要弄个什么物业公司骑在业主头上呢?
2213009833 发表于 2022-7-18 04:17:39 | 阅读全部
  解放!推翻了压在百姓身上的三座大山,物业公司干啥的?
小蕉 发表于 2022-7-18 04:18:08 | 阅读全部
  就目前来看,物业服务并不适合大部分居住小区,高端小区较适合物业公司来服务,各项较规范,规范就能促进和谐。
  普通居住小区呢,因优秀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很少,大部分都是凑合干,能占点业主的便宜就占点,能少干点就少干点,大多没有长久规划,只要不赶我走就干着。再有就是有涉恶涉黑背景的人盘踞小区,欺压业主,疯狂捞钱,把自己当成业主,把业主当成盘剥对象,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业主才是小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可是本末倒置了。所以当前形势下,物业服务企业并不适合普通居住小区,应由社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来承担社区公共治理的责任,领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小区事务,技术层面的服务可以承包给专业公司来做,例如绿化、停车管理、保安、公共维修等,能自己管理的就自己管理,各项都透明化。问题是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参差不齐,道德水准有高有低,且基层d组织从角色上更愿意成为裁判者、协调者,不愿意成为当事方,不愿意卷入冲突,直接管理就缺少了“战略缓冲带”,从这个角度讲,基层组织是不愿意取消物业公司的。
  可是民众大部分还是希望由党来管理和服务的好,毕竟大部分人是相信党的,信任党的。所以这个事当前很难办,其实历史的说,各朝代都有各自的“历史的惆怅”,历史进程到这个阶段了,自然就有这个阶段的问题难题,那就尽快推进科技进步吧,全国人民努力奋斗,用科技手段解决当前难题。
  (个认为,目前居民要求清退物业公司的,就由政府来代管,物业费交政府;目前还能凑合服务的物业公司,加强政府监督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准;引入竞争机制,设定最高服务年限,达到年限就退出小区,交给新物业公司来服务,并设定退出机制,当触发退出条件时,自动启动程序,由公检法或权威部门介入退出程序的操作,对违规物业公司,设立黑名单,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列入“诚信不良记录”,在官办物业服务平台上显著位置展示,供同业和业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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