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今年以来,本报热线电话陆续接到一些读者反映小区遭遇弃管。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小区遭弃管后,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少麻烦,很多居民希望有好的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的管理。长春某物业公司的经理张先生提出,在物业管理方面,南方城市有一些经验,可以实行酬金制。
一方面,业主不清楚物业收的物业费都用在了哪里,另一方面,物业干了活,却不被业主理解,导致双方矛盾加深,最终小区遭弃管。长春一家公司的物业经理认为,如果实行酬金制,业主、物业和业委会的困惑或许都能破解,最终弃管问题得到解决。
昨天,本报关于酬金制的报道引起很多读者关注。身为业委会成员的长春市民葛英华表示,将和其他业委会成员商量一下,如果大家都同意,愿意在小区试行酬金制。
葛英华是御花苑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小区位于东民主大街与锦水路交会处,是2000年建成的,在建成后第6年的时候,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就服务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2008年,小区被物业弃管。
“小区被弃管后,居民们的生活接连遇到很多麻烦,首先是生活基本需要的水和电都保障不了。”葛英华说,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居民们选了几位业主成立了业委会,大家找到供水、供电等部门,总算解决了吃水用电的问题,后来社区接管了小区的卫生,居民的生活才算恢复正常。
葛英华说,御花苑和别的小区不一样,说是小区,其实只有一栋居民楼,有48户居民,现在小区居民都盼着能有物业公司接手小区,“我可以和业委会成员商量一下,如果大家愿意,也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可以尝试实行酬金制。”
对此,长春世纪兴物业公司闫经理也表示出兴趣,“酬金制可以保证物业公司提供的每一项服务有钱可赚,为什么不做呢?”闫经理说,如果既能保证服务有盈利,又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这种方式是可以尝试的。他表示,会派人去御花苑小区考察一下,就酬金制与业委会作进一步沟通。
提出在长春试行酬金制的长春某物业公司经理张先生认为,实行酬金制,既保证物业公司有钱可赚,还可让更多业主参与到小区管理中,如果合同约定做得好,可以达到三方共赢的结果。
优点
业主规定服务内容 物业保证有钱可赚
目前,长春市普遍采用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的物业费,至于物业公司提供什么样的服务,都包含哪些内容,哪些服务应该是物业干的,哪些是额外的服务,很多业主并不知道,而且物业费一旦上交,业主的自主权就弱化了,致使双方就物业服务不断产生矛盾。
业主可以清楚物业服务内容
张先生说,如果能实行酬金制,业主们需要哪项服务,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付出多少费用,都由业主决定,物业公司一旦接受业主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相关服务内容都将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业主可随时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提出相应要求,对每一项物业服务及收费都做到心中有数。“业主交的钱在业委会手中,年底将由业委会进行账目公示,业主们查询也更容易。”
保证物业有钱可赚
对于物业公司而言,现有模式下,物业公司收取固定的费用,盈亏均由公司承担,很多时候物业该做的工作做了,可业主并不满意,甚至认为物业不作为,而在一些小区物业费低、交费率不足的情况,又可能侵占公司利润,物业公司很可能因此降低服务标准,一旦不能保证赚钱便会走人弃管。
实行酬金制以后,对每一项服务,物业公司都会在成本基础上附加利润,保证每一项服务都能做到有钱可赚。双方签订合同后,物业公司只须按照合同约定作出相应服务即可,避免了物业公司因赔钱而弃管。而一旦物业公司因服务与业主发生分歧,可以依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解决,更容易化解双方的分歧和矛盾。
业委会充分发挥自主权
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对物业公司行使监督权,可是在包干制的小区里,因物业费在物业公司手中,而业主又对物业公司服务项目不清楚,双方产生矛盾时,业委会时常会被业主质疑,而业委会在行驶监督权时,因为钱不在业委会手中,有时监督起来收效并不大。
在酬金制模式下,物业费是交到业委会手中,业委会掌握更多资金和自主权,对物业公司的监督作用就很明显了。业委会同时也要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让物业费真正做到为业主所用,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
实行酬金制,可以让业主、物业、业委会对自己的责权利都非常明确,业主的钱归业主支配,不用再担心物业公司为谋求利润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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