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业主们的正当、共同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业主们往往成了弱势群体,却改变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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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受 发表于:2022-7-20 20:51:2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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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业主们的正当、共同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业主们往往成了弱势群体,却改变不了?分享来源: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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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118 发表于 2022-7-20 20:51:36 | 阅读全部
  看到这话真的挺搞笑的。一个几千上万人的小区,业主权益却能够被十几个二十几个人的物业公司给侵犯了,结果,业主还无能为力,都觉得自己被物业欺负了,还无法维权。可现实真的是这样吗? DSC0000.jpg
  首先,不管是《物权法》还是《物业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小区的主人是业主,物业公司是被业主招来服务于小区的。这个主体资格一直是有明确的法律定位。
  第二,物业公司的服务都是有《物业服务合同》来进行规定的。可是,真正能够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公司并不多,卫生不干净,绿化无人管,垃圾不及时,公共设施坏了没人及时修理等。但是,又有多少人进行了维权? DSC0001.jpg
  第三,业主就是一盘散沙,一个自私自利的团体组成的结合体。本身就没有凝聚力,各自为政,都是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都在寄希望别人能够去维权,然后自己坐收渔翁之利。物业公司也就利用了业主的这个心态,我就坑你怎么了?
  第四,在明知自己权益被侵害时,业主有没有推举出一个强有力的业主代表,然后大家能够跟随这个代表一起维权?当业主代表起来维权时,更多的是质疑维权的初心,用一句“无利不起早”“业委会比物业更贪”“他们就是不相交物业费”等来分化自己的组织,打击大家维权的信心。
  第五,当权益被侵害时,业主有没有团结起来,前往各主管单位进行投诉维权,强烈要求严惩物业的不法行为,追究同盟者的责任。业主代表真的需要支持的时候,可以说绝大部分业主消失不见了,久而久之,也没有人愿意维权了。
  业主能够精诚团结,那么物业自然不敢胡作非为,有关主管单位自然也不敢敷衍了事。话说,一个小区如果所有的业主都去维权,还有任何单位敢不严肃处理?纵然想包庇物业公司,恐怕看着黑压压的业主人群,也只能秉公办理了。
  因此,不要说业主是弱势群体,业主被物业欺压欺诈的今天,都是业主的自私自利造成的。有关主管单位的纵容,也是业主的冷漠自私造就的。业主真的团结了,还有谁敢侵害业主的利益呢? DSC0002.jpg
  一个团结的小区,业委会将会是带领大家维权的核心组织也是唯一的合法组织。那些抹黑业委会的人们,请你们扪心自问,你真的为小区维权出力过吗?那些有私心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真的能敌得过全小区业主的意见,在全小区业主的监督下,还有人敢为非作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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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文顿 发表于 2022-7-20 20:51:30 | 阅读全部
  物业不铲除,老百姓不可能有幸福的生活!社会不可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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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hyriw 发表于 2022-7-20 20:51:58 | 阅读全部
  物业公司收业主的钱中的一部分早就包肉包子扔给有关人员咯,业主当然就是投诉无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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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51 发表于 2022-7-20 20:51:44 | 阅读全部
  主管机关要么不作为要么根本找不到惩治物业的有效办法。物业公司本来是业主聘请并授权的代理机构,负责业主小区的管理运作事务。但物业却掌握着业主们的命脉一一物管资金,档案资料,通信网络,水电供给,卫生保洁,进出交通,电梯运营,车库使用,消防安全安全等等。这样黄树仁虽发包田地却就成了承租方杨白劳敲诈的对象一一不交租反而有理。要理顺必须彻底改革。建议:一回归社区管理,有序安排生活起居。二是细分行业管理,瓦解过度集中的权力。上述各项类项目分由不同公司运营。例如门卫安保向保安公司购买服务。水电消防,保洁,车库,电梯,花园,档案等均由业主向社会公布并招募服务人员。这样就避免“养虎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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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儿花一样 发表于 2022-7-20 20:52:08 | 阅读全部
  物业就是社会毒瘤必须铲除,全国业主团结抵制黑恶势力性质物业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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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游幸福 发表于 2022-7-20 20:51:40 | 阅读全部
  有些事,不能拿弱势群体来说事。过去大家都是把过马路的行人定义成了所谓的弱势群体,结果现在怎样?有多少路人就是凭着大家对弱势群体的同情,用着我是弱势群体的优势而肆意横穿马路的?什么交通规则,什红灯停绿灯行根本不存在的,想怎么过马路就怎么过马路,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拿弱势群体说事。有多少的司机朋友为了躲避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又有多少所谓的弱势群体的行人闯着红灯指责正常行驶的朋友不给她让路的?就是因为自己觉得自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所以就觉得,哪怕自己闯红灯,司机也该得让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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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维权也是一样,怎么维权?不能拿着弱势群体来说事。你得用法维权,用证据维权。
  我们口中天天喊着,物业公司这不讲理了,那不合理了,可是到了最后却又拿不出什么有效的证据,只是觉得这么做不合理了,在自己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予支持你了,你就又觉得物业公司有人了。
  我们有的业主,甚至是用不交物业费等的的行为来抵制他自己认为物业公司不合理的行为,这样首先就让自己变成了违法的,还是证据确凿的。那么你首先违反了相关规定,你的维权行为怎么能得到法律上支持?你们看看,那些因为不缴纳物业费而引起的官司,有几个是能赢的?相反,你看那些起诉物业公司最后赢了的,又有几个不是通过自己合法的行为赢得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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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首先得要懂相关法规,要用正确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只要是我们广大业主,懂法、用法、用证据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相信最后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物业公司只是一个合法的服务公司,没有大家想象当中的那样庞大。之所以很多业主觉得维权难,也正是因为有些无良的物业公司利用了业主们不擅长用法,用合理的途径去解决问题,以至于我们的业主在维权时失去了合理的优势。物业公司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公司,只是遇到了不擅长用法律维护权益的业主。物业公司不可怕,只要大家能懂得维权的有效途径,运用好小区业委会的有效职能,运用法律维权,其实没有大家想象当中那样难。业主维权要用法律维权,要用证据维权,要运用好业委会职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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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十一 发表于 2022-7-20 20:51:49 | 阅读全部
  法律规定你买的房子,房子就归你个人所有,可是公共区域包括停车场,小区道路,绿化,楼道保洁,电梯可属于大家,虽然你也给公摊面积付费了。法律应该主动规范物业的行为,只要是业主就可以单独面对物业公司,鼓励个人用法律维权,不应该考虑让业委会全都代理。
  法律层面好像给予了业主自主管理权,实际操作中,物业刁蛮凶恶,不作为,甚至乱收费,与外面黑恶势力勾结威胁,虐待殴打业主也是常有的,这样的物业你不给钱还不行,你扣钱少给也不行,想想自己雇佣的工人不好好干你可以解聘可以扣工资,而物业公司你却无法不付费。曾经有个法律判例,打扫楼道卫生,规定每天2次,有业主发现物业没有按规定打扫,拒绝付费,物业起诉后,法院判业主付清,因为业主指出问题后,物业及时改正,及时清理,可法院忽略了业主付给物业的报酬是以次论价。
  不论小区多大,人有多少,如何让物业尽心尽责服务工作,物业公司首先必须与房地产公司无牵挂,每月必须公示财务收支,工作人员必须亮证上墙。业委会根据每月业主反映对物业公司考核,不合适的地方要扣费,这些费用用来填充公共区域的维修。
  还可以分项目招标,业委会直接招标物业公司,保洁公司,保安公司,维保公司,将物业公司的垄断行业打破,这才能保证业主的权利,通过招商引资良性经营,业主都无需承担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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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践踏 发表于 2022-7-20 20:52:32 | 阅读全部
  主要问题是物业不把业主当业主,往往凌驾于业主之上,却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业主有什么事情还要求他们。所以小区管理必须改革,最好由政府部门管理,因为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越来越强,物业费交给政府放心,物业公司基本上都是私人的,只认钱不办事。尤其是开发商的物业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临时工,甚至是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没事干雇来看个大门混混日子。这样的物业管理有损城市文明形象。业主的居住安全也没有保障。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必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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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ayy 发表于 2022-7-20 20:52:58 | 阅读全部
  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没有合理的物业法规,物业这个行业本就是有权利人物利益寻租的隐蔽工具,大的垄断的物业公司比大型企业的利润要多,要来的容易,可持续性的盈利,制造业是很难经营的,这些大物业公司的背景足以影响政策法规的制定,百姓的话语权在哪?即使都反对物业也别想跟专家讲道理,也讲不过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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