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收24元路灯费创收 青岛两家黑心物业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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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笑侠 发表于:2022-7-21 08:59:0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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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记者了解到,近期青岛市有两家物业公司出现了违规现象。即墨蓝村的盛合花园物业因路灯费问题被立案查处,城阳黑龙江路附近一小区物业则被责令整改。另外,记者获悉,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要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中小型车50元/月。
  小区额外收24元路灯费
  “即墨蓝村的盛合花园物业每年除了收物业费还收24元的路灯费,这是不是重复收费?为什么是重复收费还不制止。我们打工挣钱也不容易,楼道的感应灯和对讲门的电费我们自己交,路灯也交。物业只收物业费,不提供服务。小区路面破损严重没人修。卫生差,我们要求公示业委会成员名单,退还多收的路灯费。”近日,有业主反映小区物业收路灯费的问题。
  记者从即墨市物价局了解到,对于此事,该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业主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青岛市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定,物业费中包含路灯费,物业公司不得再向业主另外收取。对此,即墨市物价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该项费用的收取,并将立案查处。
  私涨物业费,被责令纠正
  “我们接到小区物业通知,物业费比原来涨了0.2元/平方米,现在收1元/平方米,是否合理?”这是城阳黑龙江路一处新建小区居民的投诉。记者调查获悉,该小区为非普通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确定物业服务收费为0.8元/平方米(合同期限两年)的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在服务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准备自10月起按1元/平方米进行收费。按照《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待业主大会成立后,其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对此,城阳区物价局已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纠正擅自提高物业收费标准行为,若物业公司违反合同强行提高收费标准,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黄岛区长江西路假日风情小区业主前段时间则遭遇了物业撒手不管的尴尬,小区没有物业管理,门卫没有看门的,楼道没有打扫的,晚上小区内的灯也不亮了,业主急需有责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来小区进行管理。记者了解到,开发区灵山卫街道物业办已协调小区业委会对几家物业公司进行了业主意见统计,业主已签字确认了所选物业,街道物业办正对此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待考核通过后对其备案,正式接管假日风情小区物业工作。
  普通小区小型车车位月租50元
  近来小区停车费高的问题也是市民投诉热点。“地下停车位小型车收费为70元,是否合理?”对于此问题,记者了解到,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配套停车场(库),其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中小型车为50元/月。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车位租赁费具体标准由车位所有权人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
  另外,小区地下车位租售方面,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位租赁费是指车位所有权人将车位出租给租赁人停车所收取的租金,而开发商出售车位的价格则由市场来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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