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以上问题;问题是,它们权力太大了,国家出台了物业法,但不知道谁起的物业法,专治业主欠费,就这点,它们是硬气的,单个业主是斗不过这个‹‹大地主>>的。当然了,业主们觉得物业费过高收费不合理,对服务不满意,及家庭经济收入少等等,这是综合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商品房例外,不能以普通大众多在喷物业公司,是,是实,而且进小区辽解的话还要多,因为好多的人不用手机看新闻,也不知道跟谁说,有的还怕被报复,因为你居住地一般是走不了的,所以说,为人民服务必须是想人民所想,为人民分忧解难,70年产权,一生一世都是在这小区里过的,为何就不能以事实所想,我大声呼吁,坚决支持在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居委实行直接管理,让物业各项收费与市场经济脱钩,改以小区收益贴补物业维护支出,私有性质让大家不放心,矛盾是现在的物业公司它是把收益带走的,这不利于小区长期治理,70年哪!这个恐怕就是小区业主们的共同心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