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社区选的物业告上法庭?十多户业主喊冤:不知道啥时候进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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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xowfkq 发表于:2022-7-22 07:01:3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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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晋安区樟林新苑小区的物业将多位业主告上法庭,而业主一方却质疑这家物业是不请自来,强买强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01
业主拒交物业费被起诉
如今质疑物业入驻不合规
樟林新苑是个老旧小区,在今年的6月份,十几户业主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大家是一头雾水。


业主
我感到很错愕,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收到法院传票,当时很无语很无助的那种感觉,我都不知道什么事情。然后翻开来看一下,原来是物业公司告我们了,说我们欠他的物业费。
业主
我们业主是觉得非常的委屈,既然你没有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你凭什么进入我们小区!物业什么时候进来了我们都不知道。
记者查看了业主收到的起诉状,原告是福州市晋安区远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写明:为了提高樟林新苑居民生活水平,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岚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与原告签订《物业代管委托协议》。然而对于这份代管协议,几位投诉的业主均表示没见过。


从这份《物业代管委托协议》上,记者注意到,协议中表明因为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岚山社区居委会按照国家规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经社区多方择选与考核,确定由福州市晋安区远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管。不过针对该内容,业主提出,就算社区代为行使业委会职责,在选聘物业公司前,也要按照流程来。
那么无业委会的小区,由社区代为选聘物业公司的流程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02
岚山社区:等法院判决
接着,记者也前往了岚山社区,分管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选聘物业的流程确实有瑕疵,例如按照相关条例,物业服务合同要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但他们只向鼓山镇政府备案。


03
律师:不能因为程序瑕疵
拒交物业费
如今物业公司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起诉业主,而业主则认为,这家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程序不合法,是不请自来,如今还来起诉他们,业主觉得很荒唐。对此,法律人士分析,业主不能因程序问题拒交物业费,这是两回事。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丁兆增
01
虽然说物业公司介入小区的物业服务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是物业公司已经事实履行了物业公司的义务,也就是向小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那么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小区的业主应当要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
02
而小区的业主如果认为物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要求进行更换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相关程序,业主可以通过大会表决的方式,来更换物业公司。
04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
认为小区依然脏乱差
因为物业起诉的是业主欠缴的物业费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起诉金额每户是四千多元。但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是付不起这钱,也不是不愿交物业费,而是对物业提供的服务不服气:小区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消防安全隐患大、没有保安管理、物业还侵占绿地改造停车位等等












记者也前往物业咨询,但物业主任却表示不愿多讲,一切等法院判决。


05
社区承认在物业服务方面监管不到位
记者注意到,其实《物业代管委托协议》中社区作为委托方,是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还要检查监督受托方管理工作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但在实际中,社区工作人员也承认他们在管理方面有做不到位的地方。
另外,针对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也会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调查后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樟林新苑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如何破冰,还得从身边的工作一点点做起。从物业角度考虑,他们需要成本运营,一方面业主如果不交物业费,那么物业公司的运营就存在压力,从而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另一方面,如果物业公司一开始只想收费而不做事,那么只会导致业主不满情绪,从而拒交物业费。
目前记者从业主处了解到,他们也已打算应诉。记者希望,双方还是能够友好协商,各退一步解决目前矛盾纠纷。同时社区方面,作为引进物业的一方,应该做好中间人工作,积极化解双方心结,同时督促物业做好小区管理工作,毕竟还有不少业主交了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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