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东园小区物业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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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xijie629 发表于:2022-7-25 20:46:2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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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电驴去朋友家小区被收2元入门费,想想真郁闷。”21日上午,市民小陈骑电动车到南昌市青山湖东园小区一朋友家拜访,小区保安要收2元入门费,否则不让电动车进小区,这种做法引发了很多业主的不满。另外,对于物业在公共区域收取的广告费未说明去向,也令很多业主不能接受。
  收临时停车费可加强小区管理
  21日,针对业主的投诉,记者来到青山湖东园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采访。该小区物业是中大地产南昌公司成立的。该公司一名徐经理告诉记者,外来电动车入门收费其实是临时停车费。这是为业主利益着想,可加强小区管理,确保广大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此说法,有小区业主持不同意见。如果物业公司一切只为规范、有序管理小区,可以对外来电动车采取严格的登记制度或凭卡出入制等,没有必要收取2元入门费。
  另外,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广告费等收益问题,徐经理表示,目前物业只是代管,他们愿意将这些公共收益移交给小区的业委会。
  亲友骑电动车来串门先交2元
  付先生是一名家装工人,数次骑电动车前往青山湖东园小区时,被保安收费2元。付先生去过许多小区装修,都没被收过入门费。
  “我没在小区充电,有时候进去10多分钟就出来,也要交2元?”付先生说,他和保安理论此事时,对方称物业公司规定,非本小区业主骑电动车进去就要收取2元钱。
  对此,青山湖东园小区多名业主称,物业不仅针对家装人员骑电动车进入小区要收取入门费,来串门的亲友骑电动车进门也要收取2元入门费,他们与物业交涉多次都没有结果。
  此外,一名业主维权代表告诉记者,除了对外来电动车进小区收2元入门费,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费等收益,物业公司也从没公示。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2条和73条的有关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入楼梯间、电梯间、户外墙面和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这其中包括小区的外墙广告收益、停车费、公共地出租的租金、共有房屋出租的租金,也包括电梯广告收入等。
  按照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在小区广告方面的收益应该向业主公布,并说明该笔款项将作何用,即便是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护的花费,也应该将明细账公布。
  物业公司收停车费须经业委会同意
  小区物业公司是否有资格对外来电动车等收取入门费?对此,南昌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收取的临时停车费,必须在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下才可划定停车位并收取一定费用,而且这笔收益归小区业主共有,其用途只能用于小区公共建设,物业公司自身没有权利进行收费。
  另外,南昌市物价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南昌市物业管理区域停车保管服务指导价收费标准》,对于在小区里临时停放的电动车是1元一次,青山湖东园小区物业对临时停放的电动车收取2元一次,显然超过了收费标准。
  记者洪怀峰/文

分享来源:江西新闻网

https://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17/02/22/015796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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