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业公司,聘请职业经理组建小区物业人员,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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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hui 发表于:2022-7-28 11:37:5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26
  物业服务有偿的前题下,那种形式都可以存在。物业公司已经臭了。央媒也提出找更好的方法,为什么不能试呢?小区自治自已人管自已人,请职业经理。公正,透明总比物业流氓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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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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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人生 发表于 2022-7-28 11:37:55 | 阅读全部
  应该说,这个思路是下一步“业主自治”的具体体现之一,目前正在许多地区进行探索,各有成败、利弊共存。
  具体而言,这种做法就是所谓的,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外聘物业职业经理人,由其负责组建物业服务团队,组织开展各项具体物业服务工作,对小区实施一体化管理服务。
  职业经理人对业委会负责,业委会对业主大会负责。
  这种做法的前提是,小区必须成立了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了业委会。而且大会还要通过了上述决议,写入《议事规则》。
  这种思路的初衷或优点在于,物业管理毕竟是一个行业,而多数业委会并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由业委会直接组织小区自治管理服务,难度较大。
  而外聘物业行业内的优秀物业职业经理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这个难题,具体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均由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
  那么由此业委会就可腾出精力,做好监督督促,各项外联接洽,以及倾听业主意见呼声等重要的工作,更好的履行自身职责。
  那么对于该经理人而言,其是以个人名义从事物业工作,(与物业公司无关),只需做好本职,对业委会负责。由此可能拿到较之在物业公司同等岗位要高的多的薪酬。
  其下属的物业服务团队,也可以得到较高的工资待遇。
  当然,这种做法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还是在于业委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其与职业经理人的这份“委托合同”也存在某些法律层面的争议,一旦操作不慎,也会导致某些责任不清的问题。
  但是,作为一种尝试和探索,由业委会外聘物业职业经理人实行业主自治的思路,确实能够丰富小区管理的模式,也具备一定的发展空间,关键还要看今后的法规完善及合理引导。
zhonghuanbob 发表于 2022-7-28 11:38:11 | 阅读全部
  https://v.ixigua.com/2eRD5MY/
  物业可以实行业主自治么?
  这个视频是回答您的问题的。
如何忘记你 发表于 2022-7-28 11:38:11 | 阅读全部
  更新了哈现在不叫什么业主委员会啦,改称物业管理委员会咯主要成员結构为,社区书记或主任,开发商特定代表,物管主任,数个党员和群众组成。
jiwei8008 发表于 2022-7-28 11:38:25 | 阅读全部
  这就是今后发展方向,小区自治的一种形式!也是清理缺德坑人的物业公司的手段,合理合法!
万事达 发表于 2022-7-28 11:38:33 | 阅读全部
  记住一条,无论怎么换都是为了钱,没有一个人会无偿给你服务的。
单调 发表于 2022-7-28 11:38:53 | 阅读全部
  沒什麼意義,物業問題完全是物業員工素質跟管理問題,不是每個物業公司都不好,只要對物業公司要求提高,淘汰那些不好的物業就行了。
chengdujx 发表于 2022-7-28 11:38:42 | 阅读全部
  要使业主的房产保值增值,状态完好,生活舒适,安全卫生,务必要有好的物业公司和知书达礼的业主,二者缺一不可!要形成良性循环而不是对立的关系!
twhll2 发表于 2022-7-28 11:38:09 | 阅读全部
  换个名称而已,跟物业公司没什么本质区别。
banjiac 发表于 2022-7-28 11:39:14 | 阅读全部
  行,问题是谁主导聘请。业委会。业委会只能聘请有资质单位,就是物业公司或自治。
  如果业委会聘请的单位有营业执照,就相当于招标物业公司。如果业委会聘请的单位没营业执照,相当于业委会自治。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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