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告物业赢回公共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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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pei529 发表于:2022-7-30 02:19:4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05
  本月中旬,南昌市民贺先生无意中发现高新火炬广场附近的金边瑞香苑小区贴了一张《关于公共停车费事宜维权结果的公告》。公告中称,通过业主委员会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与本小区丰安物业达成庭外和解,物业公司支付公共停车费收益20万元给金边瑞香业主委员会。“看到之后,觉得这个业委会太牛了,打官司告物业公司,帮助业主维权,值得点赞!”20日,贺先生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的公告截图,纷纷被朋友们转发点赞。
  ■信息日报记者修杰淼/文
  合同规定
  公共停车费七成归业主
  20日下午,记者来到金边瑞香苑小区,见到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周毛兴。据其介绍,金边瑞香苑小区6栋房屋共492户业主。今年7月,春晓物业进驻小区,接替原来的丰安物业。此前,金边瑞香苑小区与丰安物业于2012年2月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三年,业委会为甲方,江西丰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乙方。三年多来,业委会与丰安物业一直为小区公共停车费问题发生纠纷,长期协调未果。经过全体小区业主投票,决定重新投标选聘物业公司。周毛兴说,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五条,小区公共地面停车位经营所得款项,在扣除一切成本后,拿出收益的70%交由甲方管理(但不得低于实际收到款项的55%,成本核算方法另定),其余收益归乙方。然而,三年多来,丰安物业分文未给。

分享来源:江西新闻网

https://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15/10/21/0143779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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