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卫士|若认为小区物业未尽到安保义务,是否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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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178970 发表于:2022-3-5 04:34:2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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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跟物业打过交道。小到小区卫生,大到公共设施维护均离不开物业公司。收房时开心,交费时闹心,住进去烦心。
  关于物业费,你是不是也有许多疑惑事呢?什么情况下要交物业费?什么情况下可以少交或者不交物业费?如果发生物业纠纷应该如何维权?让我们来看看吧。




  小区业主电动车被偷,房多多认为物业不作为,未尽到安保义务,因此想拒交物业费。房多多的主张是否有道理?
  答:需要区分情况。《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定时巡检、安装监控等方式维护小区治安。小区发生偷盗事件后,物业公司应向有关部门报告,提供监控录像、安保记录等,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偷盗事件。如果物业公司证明其已尽到上述义务,业主则不能以发生偷盗为由拒付物业费。如果未尽到上述义务,物业公司则可能要赔偿业主损失。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还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等途径,依法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
  上海法治声音
  在这里,有一群来自上海公检法司系统的普法小卫士,每天为你科普有关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的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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