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应不应该取消?以前没有物业公司不也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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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流水 发表于:2022-7-30 22:41:1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281
  以前什么样,你知道吗?
  以前有商品房小区吗?
  你能回到以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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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888040 发表于 2022-7-30 22:41:23 | 阅读全部
  彻底取消的话,小区里许多工作没人做,也是个麻烦。
  物业的问题就是霸道,明明性质是居民的佣仆,但怎么看都像居民的大辈。
小区到底要不要物业,应该由小区业主说了算。
  人数少、居民素质高的小区,不要物业也行,由业主委员会出面雇几个人干活,足够了。
  小区物业有多少工作?
  其实很多小区,保安是比较多余的。真正需要人去做的,无非就是清扫和处理垃圾,再加上水电等设施的维护维修。不那么大的小区,自己雇几个人是完全够用的,不必非得让物业公司插手。
  因此,小规模的小区真的未必需要物业公司介入,这应该由小区业主们自行商量决定,要不要物业,自己说了算。
  外边随便来一帮人到小区颐指气使,报警弄走。
实在需要物业的大规模小区,必须有人给物业兜底。也就是,让物业找担保人。
  当居民与物业之间发生问题,尤其是物业失职甚至玩卷款消失的时候,必须得有个下家,不能让居民承担损失。
  所以,应该要求物业有担保人,有兜底,才准许物业进入小区。物业出了问题,居民有办法从其他方面钳制物业胡作非为,至少不让居民来遭罪,这才是稳妥的。
利用途径,一切事务不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而由业委会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物业向律师事务所负责,律师事务所向业委会负责,业委会坐享其成。
  也就是,如果物业做得不好,居民可能承受损失,这个损失第一步应该落到代理人身上。一切跟利益挂钩,由专业的法律人士去跟物业勾心斗角,这样也能让业主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当前的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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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AFICA 发表于 2022-7-30 22:41:33 | 阅读全部
  惊人的暴利行业: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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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yhfjyh 发表于 2022-7-30 22:41:40 | 阅读全部
  绝对应该取消!只不过有人中毒很深,说物业与国际接轨。真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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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舞吧8156888xb 发表于 2022-7-30 22:41:37 | 阅读全部
  一以前都是小社区,没有物业,也能转过来。
  现在这么大社区,光协调就很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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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342752 发表于 2022-7-30 22:42:03 | 阅读全部
  物业公司就好比人身上的肓肠,痠气,多余的,有害无益,割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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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就是不爱2 发表于 2022-7-30 22:41:49 | 阅读全部
  没有经历过没有‘物业的年代只能认为没有物业就无生活,我是经历过没有物业的年代我们单位拥有职工家属7万多人,拥有居民委会14个属于街道办事处管辖,现在最大的物业管管理的小区也没有7万人,当时是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共同管理居民,居委会直接监督分会内的一切事情,包括谁家有个外来亲戚都知道因为要上报,分会内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能及时处理,根本不会发生恶性案件居委会与居民互相之间非常和协,居民有了难处都能得到及时解决居委会组织挖防空洞,每户出一人居民都自觉论到那家去就那家去都是义务。现在的物业他们就是为自己盈利并非为业服务,所以这样的物业应该取消否则他们造成的影响不伤害业主,也伤害政府形象我们不能让这种损害国家形象的事必须当成大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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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zzcnidc 发表于 2022-7-30 22:42:16 | 阅读全部
  所谓的物业公司是时代产物;那时,失业率高起,为了减少失业率,国家想出了一个对于当时来说,不是办法的办法来减少失业率。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的物业公司,不是全部。有些已经躺在国家给以的优厚政策上,不思进取,拿着屋主的一些利益当成自己囊中之物…[捂脸][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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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羽威 发表于 2022-7-30 22:41:21 | 阅读全部
  赚该赚的钱,存在是好事!但把业主当肥牛羊就恶心了!认清自己是服务行业,这个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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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music 发表于 2022-7-30 22:41:58 | 阅读全部
  中国引进物业服务公司这事要怪广东人。
  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这是一首大家都知道的歌曲。也成就了深圳特区。
  因为改革开放,1988年广东的轻工业国有企业破产,原来属于国有企业的家属楼归个人所有。但因为企业破产,无力维护家属楼的保洁,维修,导致家属楼日益损坏。
  家属们没有说自己掏钱出来维修自己的房屋,而是频繁地找政府要求政府出钱维修,清理垃圾,清扫楼道等。大家说,这样的业主做得对吗。在那个刚刚改革开放,政府还没多少资金时候要频繁地拿出钱来维护个人住房。
  所以,国家在1994年通过多年调研正式出台法律规定《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①第四条 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②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管理(这里说一下,以前的开发商建设完房子卖了就行,不用承担后期维护工作,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2000年才出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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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当年首批业主自己出钱维修房屋,不去麻烦政府。中国也就不用引进物业服务公司了。也就没有现在大家天天呼吁取消物业服务。房子怪了自己花钱修就是了,楼道自己清扫,垃圾自己出钱运输到垃圾场。这样是不是会更好呢[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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