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泰地,金水湾小区两位业主买下327个车位,单价12万一个,现在16万一个卖出,引起其他业主不满。
两位业主的行为应该是合法的,不然总共价值3000多万的操作行为,岂不是打了水漂?这两位业主为什么要购买这么多的车位?从后期操作行为16万卖出来看,他们是把车位当做房子一样的来买卖,应该算是一种投资商业行为。
很多业主不满意可以理解,现在很多小区买房子的时候捆绑车位一起买卖,有的一个车位几十万甚至大几十万,有的开发商甚至规定不买车位就买不到房,很多业主买房的时候已经耗尽了所有钱财,要是在买车位,很明显的不堪负重。
这样情况下,很多开发商房子卖出去了,车位却卖不出去,买房子的业主要不把车停在路边或者免费车位上,反正不买车位,当开发商看到车位卖不出去时,就会有类似浙江金华的这两位车主站出来,打包购买车位然后有偿出租或者卖出去,这种商业行为其实符合市场化的要求。
当初无人问津的车位卖给别人之后你才表现处不满,那只能证明别人有这个商业头脑罢了。当初12万卖给你你不买,按说那现在别人16万卖出去,你更应该不买了,也许区别是当初卖给你12万的时候,在你不买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停车,现在16万不买就不能停车,所以才会导致你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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