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业主认为小区成立业委会难的根源是开发商和物业,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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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inqing 发表于:2022-8-3 21:19:31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355
  此种观点不符合实际。
  成立业主委员会难的原因是,政府法律法规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虽然规定了可以成立业委会,但是得有“领路人”。
  没有牵头的,业主还是“散沙”。自治得达到一定素质,现在中小城市还有县城居民根本没有这个素质。
  所以,政府要担负起组织的责任,第一步要给组织起来。框架构成了,自治管理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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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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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imeou 发表于 2022-8-3 21:19:39 | 阅读全部
  认同。政府应该出台相应法律,以法治物业。
崂山这嘎子 发表于 2022-8-3 21:19:49 | 阅读全部
  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有权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这是常态。
  很多人把业委会作为一个解决小区矛盾的良药,扪心自问,是不是有了业委会,你交物业费就痛快了?不拖欠了?一楼下水道堵了,楼顶漏水了,楼上楼下就能自觉出钱了?
  你们认为现在看到物业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业委会就能解决好?
  话说回来,那是后面的是,现在的问题是业委会都成立不起来,这事情很好解决,由居委会牵头,规定辖区内小区必须成立业委会,这事情就解决了。
  好多人总是想靠着自己的力量,当然困难重重,和物业互相斗什么?有困难当然是找政府啊,小区的业主全部去居委会,你看看事情分分钟就解决了。你说你也去找了,没用?你才去几个人?不明白集体力量大的道理么?这么说不太好,要让××明白这是多数人的诉求....这么说懂了?
  成立业委会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有任何人或者单位敢阻挠......就去找政府为民做主,这也是政府的职责。
ambertita 发表于 2022-8-3 21:20:01 | 阅读全部
  我也是干物业的,我公司以前有个小区,房子质量太差了,业主领了房子住进去一两年就开始漏水,切还是主体墙往墙内送礼物漏,公司找开发商也给做了处理,但是治标不治本,管了三两年后又出现问题,业主又找物业,物业在找开发商人家说过了保质期了,不管了,这些业主就以各种理由不交物业费,欠费金额已几十万了,收不到物业费公司就没法给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做维修维护,业主又闹说物业不作为,2004开发的小区没有考虑停车位,现在小区车多了,谁想停那里就停那里,车刮了啥的就来找物业,物业说没有收费没办法做统一管理,这又曾加了罪责,后来公司做了计划准备画车位统一管理,小区内几个业主就出来挑拨闹事,几个人代多数业主悄悄签字选他们当业委会成员,我们公司一气之下撤了,现在听说业委会那几个人自己找了个物业公司做傀儡,私底下与物业公司分红,停车费对半分成,这就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小区内挑拨的真正目的,一些不明真相的业主就跟着瞎起哄,最后有些问题还是解决不了,不要以为有了业委会,业委会就是万能的。
^seo^ 发表于 2022-8-3 21:19:43 | 阅读全部
  归根到底还是钱的问题了。如果不用交钱都可以享受物业。谁来做都可以。物业的钱谁给?业委会的有那么好做不?谁能保证他们大公无私?试问你自己。给你做。你能保证你不上班的天天帮业主谋福利?居委会的人就那么几个。你能想象他们能做多少工作?中国人的私心是没底线的。为了超市的五毛钱优惠。多少老人家。坐十几公里公交车。提前几个小时去排队的?
轩之心2010 发表于 2022-8-3 21:20:16 | 阅读全部
  业委会如果就是个监督性的,不掌握钱,权,利,就没什么问题!但有几个业委会是为这个目标的?打着为业主服务的旗子,抢夺物业的责权利,这就是问题了!自治?那必须有钱吧?有权吧?有利吧?这就涉及法律了!你注册了吗?交税吗?有资质吗?法人是谁?资金注入多少?如果没有,你怎么能招人,发工资,怎么自己给百姓定制度呢?  其实就是黑社会!
15xyk 发表于 2022-8-3 21:20:19 | 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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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委员会难,这与开发商和物业企业没有必然联系。开发商在完成楼盘的开发和销售之后,工作主要是保修,这与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什么关系。前期物业企业是通过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小区提供服务的,他与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任何关系,虽然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时,会有一些小动作,但是不足以影响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小区内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的。是需要全体业主一人一票的形式选出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无法干预。
  为什么会有人说成立业主委员会很难呢? 小区内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全体业主自主管理小区的基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是由小区内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参加投票结果才会有效。小区的业主来自四面八方,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的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业主们对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也不太感兴趣,因此要达到双过半的业主参加投票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另外,小区的业主平时都缺少交往彼此并不熟悉,要在不熟悉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当中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很多业主只能投弃权票。因为选错一个业主委员会委员,给小区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没有把握的选举,还不如不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难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但是以上这两个原因应该是主要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湖南大学自考 发表于 2022-8-3 21:19:59 | 阅读全部
  还有街道社区。
stefani 发表于 2022-8-3 21:19:55 | 阅读全部
  成立业委会,开发商和物业作梗,取缔物业,人心所向
tjkkk 发表于 2022-8-3 21:19:40 | 阅读全部
  浮在面上的是一群素质低下而又贪得无厌的喧闹者,各自暗怀鬼胎,满口出言不逊,摆足″业主"的架势,动则聚众″维权",带头赖帐,拒交物业费,天天叫喊要取缔合法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至于怎样做一个尊纪守法的合法公民,为小区建设建言献策,维护业主正当权益等方面,这些人则是一脸茫然,手足无措,活脱脱的一派"造反派"的嘴脸,有这等人在横行霸道,开口三句不合就骂街,小区正气不足邪气上升,多数业主心有余悸,这样的小区能建设好吗?只怕是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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