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侵吞全部公共收益,业主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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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中漫步 发表于:2022-8-7 19:20:41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3673
  维权可以,但不要过度,否则可能适得其反。
  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公共场地、共用的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所有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因此,利用业主共有的土地、房产、电梯等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服务是基于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而确定的双方的民事关系,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至于公共收益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则需要认真的查看合同中相关条款的约定。
  如没有约定归物业公司所有,业主代表可以先搜集小区公共收益的证据,了解其它小区关于公共收益分配的比例,征求业主关于公共收益的预期,邀请预期较高的人参与,并请求社区或街道见证与物业公司谈判,因物业公司有相应的维护等投入,一般的方式是所得收益由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分成。
  谈判的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物业公司拒不同意的,可将谈判结果公示,取得业主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依法解聘老物业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老物业占有的公共收益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部分小区已经成功的打了这样的官司。
  如合同中约定了,该部分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建议业主分两种情况,依法理性的对待。
  一种是寻求懂行的人士帮助,大致测算小区物业服务的支出和公共收益的收入。如果物业费不足以支撑,且即便公共收益补充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有多少利润的,建议业主就不要强烈维权了,因为实在没有利润可能会把物业公司逼走。没有利润,其他物业公司也不会接盘,全体业主不但要承担弃管的痛苦过程,最后还得接受相同的价格,大家必须尊重商业规律。
  另一种是物业费足以让物业公司盈利,但物业公司拒不让步的,业主代表可以将搜集到的证据和谈判记录向全体业主公示,取得业主支持,并按照法规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后,可根据合同到期或服务不到位等缘由,启动与物业公司的合同重新谈判,并将谈判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
  物业公司仍不妥协的,业委会可组织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依法解聘原物业公司,并通过招投标竞价的方式,选出更加合适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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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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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music 发表于 2022-8-7 19:20:48 | 阅读全部
  我们这里的物业公司不知侵吞了多少小区业主的利益,可小区业主一丁点儿办法都没有,因为物业公司有保护伞撑腰。打官司也打不赢。小区业主只能忍!
浮云001 发表于 2022-8-7 19:20:59 | 阅读全部
  我建议取消物业!有社区来管理。我们小区物业刚接管的时候还可以,时间长了服务态度差了,整个小区路灯都不开了,小区里嘿嘿鸭鸭一片,保安白天上班打磕睡,晚上值班10点钟就睡觉了。像这样的物业只管收钱不管事,要他干嘛不如取消。
河北五星-小博 发表于 2022-8-7 19:21:08 | 阅读全部
  强烈建议取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就是和谐社会的毒瘤。物业公司就如婊子院,养了一窝婊子,躺着都能挣钱,坑的都是业主的血汗钱。取消物业刻不容缓,小区自治环境会更好,业主负担才会小。取消物业公司,小区才得安宁,社会才能和谐。
tiffny1012 发表于 2022-8-7 19:21:05 | 阅读全部
  小区管理混乱的难题,公共收入被侵占,业主本来是小区主人,现实中多数小区业主已变成了物业的提款机,这个也是全中国普遍长期存在的现象,想有效解决这个难题,依目前形势光靠业主努力无法解决的,要靠政府才行啊。
ax836 发表于 2022-8-7 19:20:56 | 阅读全部
  维权要名正言顺
  本人的看法是,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个体的业主要想维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最多就是闹腾一阵就结束了。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根本的原因就是“名不正言不顺”。
  一是个体的业主是不可能得到完全、完整的公共资源的相关资料数据的。到物业公司去取不可能,到相关部门如房管、规划等部门也很有难度,因为人家会问你:你代表谁来获取这些公共数据呢?这个时候业主要如何回答呢?
  二是就是要请专业的审计部门,恐怕也是不可能的。审计部门会接受一个个体的要求,去审计一家公司的吗?再说了,如果审计部门能接受一位个体业主申请,那就自找麻烦了。今天这个来要求,明天那个来要求,可能吗?
  三是假设能维权,那么会有多少人相信呢?维来的权要如何分配呢?
  四是假设物业公司就是公共收益给维权的人,那么这些维权的业主以什么名义去接收呢?仍然以个体的名义吗?
  仅上述的几个问题,就会难倒很多的人。
  因此,还是那句话“有困难,找组织”。那么没有组织呢?那就建立自己的组织啊。这个组织就是小区业主委员会。
  要知道,中国人的“组织”观念是非常的浓厚的,它已经形成了极深的社会氛围。
  因此,本人的建议仍然是,在现在机制体制法规框架下,还是想办法,努力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吧!
  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要维护小区公共收益的权,我的实践经验告诉我:那是梦幻的愿望。弄不好,反而会引发小区里的很多矛盾和瞎猜。
  更多有关居民小区的经验交流,请关注“锐眼说小区”,文章列表里有很多交流案例和实践呢。
巴黎街LV包专卖 发表于 2022-8-7 19:21:11 | 阅读全部
  现在的物业公司利欲熏心不择手段的榨取业主的利益,已经演变成了社会毒瘤,严重的影响了政府形象,取缔物业公司势在必行。
banjiac 发表于 2022-8-7 19:21:30 | 阅读全部
  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业委会,我们小区,费了很大的劲才把老物管赶走,成立了业委会,现在业委会的人说是她们打出来的江山,没成立之前,思想之好,处处为业主想,在大会上向业主承诺的是账务做到透明,公开,定期公布,至今发出一张没得一个人看得懂的一张表,这是唯一的一次,现在呢?白天基本看不到业委会的人,没得联系方式,业主们要求公布明细账,至今不公布,纯属不干事领工资,几个人,一个月几千,一年就是几万,所以,不敢公布明细,反而还说业主找茬,领多少工资不重要,关键是付出与报酬一定要成正比,所以,劝没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选举时,一定要一心为小区服务,思想要纯洁,60岁以下最佳。
chaqu` 发表于 2022-8-7 19:21:37 | 阅读全部
  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直接管理
atansom 发表于 2022-8-7 19:22:11 | 阅读全部
  “物业侵吞全部公共收入”,这话听起来挺吓人的,也是很多人要求赶走黑物业的一个理由。
  要想解决问题,就不要喊口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你那个小区的面积有多大,多少栋楼宇,有多少户?
  公共收入都有哪些?
  收入的对象是多少?
  物业费是多少?
  这个问题不说清,喊一声打倒小偷,这个小偷也许是偷了你裤子口袋的几块钱,也许是偷了从银行取来的几万元。
  所谓的公共收入,
  无非多是地面业主共用停车场(地下一般都是产权车位),有多少车位,一个车位每月交多少钱,这收入都是明的,可以估算出来。
  还有小区里的广告收入,很多人一想到广告费,马上就想到是多少多少万的暴利。
  不要看电视广告,一分钟人家投上几十几百万的广告费,那可是马上几个亿的销售额就上来,你那个小区里的广告牌,住的人消费能力有多大,谁会看了广告去买东西?
  广告商的钱也是钱,人家投了广告,马上就跟踪利润有没有上去,无效的广告随时停止,或者丢一点点钱来维持个存在感,才不会白丢广告费的。
  即使高档小区的小广告牌,比如电梯内或走道墙上那种,1块/年收几百元,也了不起了。
  下面再说小区情况。
  很多老小区,几乎没有广告商去投广告,停车位是一个收入。
  但是这些小区物业,很多是街道办找来的,物业费很低,还有很多人不交。
  停车场的收费,大都被拿来补贴物业公司。
  如果题主是那里的居民,算一算你交的那几毛钱物业费,够不够物业开支就明白。
  至于后来的商品房小区,物业是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管理的,翻一翻物业合同怎么约定的,也会知道。
  如果是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这部分共用部分规全体业主所有,使用上也有几个方向:
  1-归全体业主支配,用于小区业主活动。
  2-部分补贴物业公司费用不足,部分归全体业主支配。
  3-全部给物业公司,补贴物业费不足之用。
  4-加入专项维修资金中,等。
  要看合同当中,业主方与物业公司怎么约定的。
  业主如果有意见,最好的办法是向街道办反映,要求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成立后,和物业公司交涉,了解收入使用情况。
  如果不满意,通过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业委会成立不了,个体的业主,喊来喊去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只能向街道办反映,要求街道办出来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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