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是取不取消的问题,关键是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的制订和时实监管问题。应做到谁制订(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小区物业费初始审核的时候,小区是按开4个大门,10个管理人员,30个保安,15个保洁,4个水电工,人均月工资5000元上报审批的。保安都是年轻小伙子,保安服比礼兵服还帅,业主、车辆出入时立整敬礼!小区内绿化达标,有凉亭、有假山、有瀑布、有喷泉,鸟语花香、曲径通幽。物业费2元/平米,上下都满意。一年后再看,物业费不变,但是,只开一个大门,人员减少三分之二,人均月工资实发2500元,保安换成了老头老太太,假山铲了、瀑布没了、喷泉干了、鱼被鸟吃了,鸟吃饱飞了,绿化带变成收费的车位了,再加上停车费,广告费,电视、网络、装修入场费,自来水加压费,还有开发商的保修期满后,立即想千方设百计的动用维修基金牟利等等。这些都是物业在无监管(无担责主体)情况下,公开牟取暴利的手段。另外,物业已成了社区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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