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福州市正着手修订《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别是《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星级评价办法》的完善,预计10月将提交市人大审议。
今天,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上,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正在修订,希望行业协会能引领各物业企业积极建言献策,让《规定》更贴近实际需求,指引物业管理发展方向。
“除此以外,我们也在对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星级评价办法》的完善,目前也在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的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星级评价办法完善后,希望能更好引领行业的发展,让企业的服务更加优质、优价。
陈暖/摄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物业管理顶层设计。2019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物业管理中推行四个“四定”(即属地管理“四定”、物业企业“四定”、业主委员会“四定”、市直部门“四定”),其中就包括“定星级评价”。物业企业每年必须主动参加星级评价,实现物业小区星级评价全覆盖。
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星级等级为两星以下(含两星)的物业企业,将被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房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其申报的星级信息检查时,对申报材料实行全面检查。此外,增加对该企业的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频次。(记者 胡一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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