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海南|海口美伦花园13户业主屡遭物业设卡 不能进门不能乘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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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lai168 发表于:2022-8-9 08:41:5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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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3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 实习生 杨桂华 文/图)近日,海口丘海一横路旁美伦花园10多位业主反映称小区物业在电梯内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只有录入人脸信息或有卡的人才能操作搭乘电梯。他们却因为此前与开发商的购房纠纷,在法院判决获胜后,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屡次采取针对措施,先是不让他们进小区,再到现在不让乘坐电梯。辖区综合执法部门和住保中心也相继对开发商和物业进行处罚和限期整改,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陈先生等业主无法使用小区电梯。
  为利益反悔 “房款”变“借款”
  7月22日下午,美伦花园小区业主陈先生向记者介绍称,他们这些业主与小区开发商负责人郑女士算是认识,2017年开发商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建设美伦花园,向大家以“借款”名义收取房子的首付款,而为了购房,他同意了开发商的意见。
  记者从陈先生出具的借款协议上看到,2017年2月和3月,他分两次总共向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借款26万5千多元作为该司的投资资金,而协议上的乙方则直接注明是美伦花园陈先生,并标有房号和身份证等信息。
  “当时我买的是约130平方米的房子,房价按照7050元/平方米算,总价是80多万元,所以这个借款的额度就是26万多元,即首付款30%,这是与开发商商定好的。”陈先生说,开发商也承诺等房子盖好,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按照约定和他签订购房合同。
  现场多位业主反映,他们与陈先生的状况一样,当时共有25名业主根据自己购买的户型总价(不同楼层和户型业主房屋单价有区别)的30%首付款以这样的方式“借款”给开发商投资建设美伦花园。
  然而,糟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这几年在各种因素加持下,海口房价明显上升,眼看房子要盖好,他们这些“借款”给开发商的业主多次催促开发商尽快与大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开发商迟迟不肯。2018年7月,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发布房屋备案价为14000多元/平方米。“当时开发商还以此备案价为由称,已经备案这个价格,不能再以之前约定的单价出售。”陈先生说。
  为此,陈先生等25位业主向有关部门投诉,2018年7月23日,住建、物价、发改、开发商、业主代表等开协调会,最终达成共识,开发商按原来的单价基础上调15%卖给这些业主。以陈先生为例,原单价7050元,上调后,是8107.5元。
  然而,协调会后,开发商又变卦了,2018年11月14日,开发商发通知称,此前的借款协议就是借款,不是购房款,并称业主可以起诉。
  冗长的官司之路
  于是,为了维护购房权益,陈先生等人走上了比较耗时的“官司之路”,期间,部分业主因为不愿纠扯或者不符合条件而退出,最终剩下陈先生等13位业主坚持维权。
  2019年,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发起官司,起诉陈先生,要求法院解除借款协议,让该司返还所借款;陈先生则也反诉该公司,要求认定借款协议已经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等内容。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开发商和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开发商不服,随即上诉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陈先生与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秀英区住保中心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为了让开发商尽快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对自己买的房子办理备案手续,并交付房屋。陈先生不久也发起官司,2020年12月,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商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应于60日内协助陈先生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并于30日内交付房屋,陈先生则需10日内向开发商缴清房款。

  秀英区执法部门对小区开发商下达处罚决定书。

  秀英区执法部门对小区开发商下达处罚决定书。
  对此,开发商提起上诉,2021年4月2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先生称,自己支付剩余房款后,开发商依旧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履行要求,陈先生等13位业主随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1年8月和9月期间,陈先生等人终于分别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在法院帮助下接收到了自己的房子。
  胜诉后屡遭刁难
  然而,本以为胜诉后,可以开始正常的业主生活,但陈先生等13位业主发现,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在小区门口设置了智能门禁,并以他们不是业主为由,拒绝让他们进入小区,导致他们无法装修。

  电梯内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
  “买了房,也胜诉了,结果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如此刁难,我们不能接受,就报警了。”陈先生和另外几位业主告诉记者,在报警后,警方到场,他们向警方出示了法院的判决,以及相关房屋的备案表和收房的文件,证明业主身份,在警方协助下,物业终于让他们进入小区。
  不过很快,新的刁难又出现了。在2022年的7月,小区物业在电梯内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只有录入人脸信息和有卡的业主才能搭乘电梯。

  小区电梯间。
  “我们小区是独栋的,一共26层,我们的房子楼层比较高,不用电梯如何装修入住?物业不让我们录入人脸,也没有给我们卡,无法用电梯。”另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如今无法办理水电卡也无法装修。
  7月22日,记者跟随陈先生等业主来到小区,陈先生等人虽为业主,进入小区大门却被要求登记,来到小区电梯间,大家进入电梯后,因为没有人脸识别信息和电梯卡,按了电梯键没有反应,甚至想要打开电梯门出去也无法操作。期间有装修工人刷卡打开电梯大家才得以出去。
  记者当天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想就此询问原因,物业经理直接以不接受采访为由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记者随即拨打小区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但接通后,记者一说明身份随即被挂断。
  买了房,成了业主,却被物业拒之“电梯门”外,屡遭刁难,陈先生等人感到很气愤,也将情况投诉至海口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
  记者了解到,2022年5月24日,海口市秀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小区开发商处罚款5万元;2022年7月19日,海口市秀英区住保中心对小区物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事情将如何进展,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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