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难回! 海口一小区13位业主屡遭物业刁难,背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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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这嘎子 发表于:2022-8-9 08:44:1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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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康景实习生:杨桂华
  近日,家住海口丘海一横路美伦花园10多位业主反映,该小区物业在电梯内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却又不给他们录入人脸识别信息,导致13位业主乘坐不了电梯回家。记者了解到,辖区综合执法部门和住房保障中心相继对开发商和物业进行了处罚和限期整改,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陈先生等业主无法使用小区电梯。
  开发商筹资建房,“购房款”变“借款”7月22日下午,美伦花园小区业主陈先生称,2017年,开发商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楼盘,以“借款”名义收取购房首付款,为了能够买到房子,购房者同意了开发商的意见。记者从陈先生出具的借款协议上看到,2017年2月和3月,他分两次借款给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26.5万元,作为该公司的投资资金,协议上的乙方注明是陈先生,并标有房号和身份证等信息。
  “当时我买的是约130平方米的房子,房价按照7050元/平方米算,总价约80多万元,借款额度的26万多元,即首付款的30%,这是与开发商商定好的。”
  陈先生说,开发商也承诺等房子盖好,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就按照约定和他签订购房合同。现场多位业主表示,他们与陈先生的遭遇一样。当初共有25名购房者根据自己所需户型总价(不同楼层和户型业主房屋单价有区别)的30%首付款,以这样的方式“借款”给了开发商投资建设美伦花园。然而,糟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随着海口房价的上升,眼看房子要盖好,购房者多次催促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开发商迟迟不肯。2018年7月,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发布房屋备案价为14000多元/平方米。“当时开发商还以此备案价为由,称不能再以之前的约定单价出售。”陈先生说。为此,陈先生等25位购房者向有关部门投诉。2018年7月23日,住建、物价、发改委、开发商、业主代表等开协调会,最终达成共识,开发商按原单价的基础上调15%卖给这些购房者。以陈先生为例,原单价7050元,上调后是8107.5元。然而,协调会后,开发商又变卦了,2018年11月14日,开发商发出通知称,此前的借款协议就是借款,不作为购房款,并称购房者可以起诉。13位购房者状告开发商,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为了维护购房权益,陈先生等人走上了“官司之路”。期间,部分购房者因为不愿纠扯或者不符合条件而退出,最终剩下陈先生等13位购房者坚持维权。2019年,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起诉陈先生,要求法院解除借款协议,让公司返还所借款。陈先生则反诉该公司,要求认定借款协议已经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等内容。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开发商和陈先生的诉讼请求。开发商不服,随即上诉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陈先生与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为了让开发商尽快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对自己买的房子办理备案手续并交付房屋,陈先生不久也发起官司。2020年12月,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商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60日内协助陈先生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并于30日内交付房屋,陈先生则需10日内向开发商缴清房款。对此,开发商提起上诉,2021年4月2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先生称,自己支付剩余房款后,开发商依旧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履行要求,陈先生等13位业主随即向法院申请执行。2021年8月和9月期间,陈先生等人终于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在法院帮助下接收到了自己的房子。业主胜诉后遭遇问题不断,进不去小区坐不了电梯本以为胜诉后,可以开始正常的生活,然而,陈先生等13位业主发现,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在小区门口设置了智能门禁,并以他们不是业主为由,拒绝让他们进入该小区,导致他们无法装修房屋。

  电梯内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买了房,也胜诉了,结果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如此刁难,我们不能接受,就报了警。”陈先生和另外几位业主告诉记者,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他们向警方出示了法院的判决书,以及相关房屋的备案表和收房的文件资料,证明自己是该小区业主身份后,在警方协助下,物业终于让他们进入了小区。不过很快,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今年7月,小区物业在电梯内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只有录入人脸信息和有电梯卡的业主才能搭乘电梯。“我们小区是独栋的,一共26层,我们的房子楼层比较高,物业不给我们录入人脸信息,也不给电梯卡,不能乘坐电梯如何装修入住。”另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如今更是无法办理水电卡也无法对房屋进行装修。7月22日,记者跟随陈先生等业主来到该小区。陈先生等人虽为业主,进入小区大门却被要求登记。在来到小区电梯间,大家进入电梯后,因为没有人脸识别信息和电梯卡,按了电梯键没有任何反应,甚至想要打开电梯门出去也无法操作。期间还是等到一名装修工人刷卡才打开了电梯,大伙才得以出电梯门。记者就业主反映的问题向物业了解情况,物业经理见状,以不接受采访为由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记者随即拨打小区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但接通后,记者表明身份后,电话随即被挂断。

  秀英区住保中心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买了房,成了业主,却被物业拒之“电梯门”外,陈先生等人感到很是气愤,于是也将情况投诉至海口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记者了解到,2022年5月24日,海口市秀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小区开发商处罚款5万元;2022年7月19日,海口市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以侵害业主合法使用电梯权益为由,责令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综合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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