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王女士的女儿在小区内因减速绊倒受伤缝了11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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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飞羽 发表于:2022-8-9 09:29:3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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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设置的减速带绊倒的,能和你没有责任吗?”湖南,长沙。王女士的女儿在小区内走着回家时被减速带绊倒了,缝了11针,后续还需要疤痕修复,加起来的费用也就2000多,王女士找到物业索赔,物业的做法让王女士无法接受。
通过现场拍到的画面,我们也可以清晰的看到减速带非常的坚硬,王女士的女儿摔倒后膝盖处被划伤。
王女士的要求:治疗费900多,加上后续的疤痕修复1000多,一共2000多块钱,需要物业来承担。
因孩子受伤耽误了孩子的学习和日常换药来回打车的费用,王女士自己已经承担了。王女士最后表示物业最少要承担总费用的80%,她是可以接受的。
物业的意见:行人不应该走机动车道,王女士的女儿受伤,都有责任,保险可以把治疗费900多元根据票据全报。康复的费用只承担50%。
王女士也有不同的意见,小区内本身就不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都是在一起的。
物业服务没有把潜在风险的东西给予警示,施工也不规范,物业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公共设施致人损害,确是出于物业的过错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是受害人自己过错造成的,物业不承担责任。
《侵权职责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许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证职责,形成别人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因第三人的行为形成别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职责;管理人或许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证职责的,承担相应的弥补职责。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相信王女士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因小区的减速带导致女儿受伤,在提出赔偿的要求也是比较妥当的。
但是,也要提醒大家在照看小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孩的辨别能力还是很差的,在遇到危险时,他们也来不及保护自己,因此,家长在这一方面还是需要做的比较妥善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是在小区里发生的事情,物业就应当做到承担责任,而不是像一开始的时候责怪家长不看护好,最后物业态度还是比较好的,表示了不会推卸责任,愿意承担医药费,在此,物业就应当平时注重小区的设施的安全,等到在后来业主发生事故后,需要承受的就会更多了。
做公共服务,细节上的不注意不小心,造成的隐患,孩子的手后续面对的问题,希望能治疗康复,不要留下伤病。
你认为该小区物业的处理方法妥当吗?

分享来源:网易网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DUALV2H0553HGM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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