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区业委会选举遭遇“抢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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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鸟和鱼的续集 发表于:2022-8-9 09:59:1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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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田皇城广场第四届业委会选举昨日上演闹剧。下午2时,工作人员正要开箱验票,却遭小区居民反对。福强派出所介入,票箱才得以开启。冲突源于居民认为此次选举没有筹委会、开箱时间“随意”更改、公示时间过短……对此很不满。上届业委会负责人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口岸社区工作站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此次业委会的选举过程和形式都是合法的,居民如有意见,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居民]改日期?不让开箱验票
  昨天下午2时,本是皇城广场小区新一届业委会选举开箱验票的时间,六个用封条封住的票箱摆在桌子上,却迟迟开不了箱。焦女士率先对此提出反对,“我连票都没领到,你们就要开箱,这是什么道理?!”她质问工作人员。
  她表示,上届业委会于8月15日在小区贴出公示称,第四届业委会选举投票时间拟定于2010年9月4日到2010年9月8日,开箱验票、计票时间拟定于2010年9月9日14:00。8月26日,业委会却又贴出通知,将开箱验票时间改到了9月5日14:00,“没道理啊!难道时间可以随时变动?!”焦女士称更改时间导致她没有领到票,无法履行自己的合法权益,昨日现场和工作人员犟上了。她一边理论,一边用手压住票箱,不让工作人员开箱,双方发生争夺。
  [工作站]有意见?可向上级申诉
  叶先生、孙先生等居民则指着封条,很是愤慨地称上面几个签名是本届业委会成员的“‘业委会成员’怎么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现场陷入僵持,直到下午2时40分许,福强派出所工作人员介入,开箱验票才得以正常进行。口岸社区工作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如有意见,可向工作站、街道办和有关部门申诉,但不能阻挠工作的进行。票选出来的业委会名单还需要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备案才能生效。“结果合法与否不是你我说了算的。”
  -说法
  历时最短业委会选举涉暗箱操作
  居民孙先生认为,临时更改计票日期是业委会的“阴谋”。他表示,上届业委会“不作为”,存在的一些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本次换届候选人基本是原班人马,“他们想趁着大家还没有领到票,很多业主不知情,就悄悄地选了。”“不少居民手中的票还没有投。”
  除此之外,本届业委会选举没有成立筹委会也让居民们感到不满。孙先生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业委会选举的第一步就是成立筹委会,成员包括社区工作站人员、物业公司人员和业主。“不然,业委会自己组织,谁能保证没有暗箱操作?”成立筹委会后,按照《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需在小区公示15天,接下来,由筹委会贴出公示,推荐和自荐候选人并公示,之后再进行投票。
  本届选举,没有筹委会,由业委会直接组织,“很神速”,从8月15日到昨天开箱,不过20来天,“很多业主还不知道这回事。”孙先生称,“如果就这样选出来,肯定是史上历时最短的业委会选举了!”
  时间短就不合法?质疑站不住脚
  对此,口岸社区工作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业委会选举是合法的。上届业委会8月15日贴出的通知中提到,“以上公告,如有补充或变更另行公告业主”。“8月26日就已经提前公示了。”没有领到票的居民需自己承担责任。“小区700多户不可能一家一户提醒。”同时,此次开箱验票前,收到的投票数已达到法定要求。
  他表示,本次换届选举无需筹备组。只有首届业委会选举或者上届业委会已经过期,所进行的业委会选举,才需要成立专门的筹备组进行组织。
  另外,条例中规定,选举方式、地点、日期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其他内容公示不得少于7天,两项条件本次选举都满足,是合法的。“选举进行顺利,自然要快,不顺利的可能拖很久,怎么能说时间短就不合法呢?”
  - 律师观点  要看是否达到法定比例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海良律师认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业委会选举前必须有一定的通知与公告程序。该程序是为保障每个业主出席业主大会的权利,保证业主有平等参与物业管理公共决策的权利而设置的。上届业委会忽然更改选举开票日期,导致部分业主不能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有侵犯业主权利之嫌。如果因此导致选举人数或者投票权数达不到法定比例且决议的通过也达不到法定比例,该次选举结果有可能会被撤销。
  采写:南都记者 朱菂

分享来源:中新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estate/2010/09-06/25136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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