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小区没有业委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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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之心2010 发表于:2022-8-13 12:13:0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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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不管吗?分享来源: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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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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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君 发表于 2022-8-13 12:13:15 | 阅读全部
  要从两个方面看:
  一、客观方面:首先要理顺政府,开发商,物业,业主之间的关系!销售期开发商才是最大的业主,入住率达不到一定比例,国家是不允许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须开发商指定负责!房子卖完了,入住率高了,自然是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且要由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主观方面:有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处,会阻止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理由很简单,就那么几个:  1、开发和物业公司为啥组织阻止呢,主要原因是其中很多利益是归属全体业主的,没业主委员会开发和物业就会分吞利益。 2、这块利益着实不小,有这么几大部分:地下人防工程车位收益,园区户外广告租赁,电梯轿厢广告位租赁费,这几大费用每年数目可都不小,这么一块肉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都会悄悄的被侵吞的,当然其中成本投入是被业主买单计算在房价里得情况下才成立的。但是很大一部分的小区这几块成本都是算在房价里被业主买单了。
  所以,业主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就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监管物业公司。还需要国家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业主的权益
姐姐的笨尼 发表于 2022-8-13 12:13:08 | 阅读全部
  其实为什么很多的小区没有业委会,这种问题最应该质问的就是业主自己了。一个小区几千上万户,少的也有几百上千户,可是又有多少人真的愿意出头维护自己小区的权益呢?可以说几乎可以用手指头数数。
我们现在看看原因在哪:
  1.业主都是单个个体,可以说绝大部分都是很自私的个体存在。一盘散沙,缺少向心力凝聚力。很多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业主更是害怕麻烦。一般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为什么那么多人他们不去做这个事,我又为什么要去为他们争取权益呢,我才不是傻子。 DSC0000.jpg
  2.业主绝大部分都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起来都头头是道,什么物业法,什么法定权利,什么公共收益,没有几个不懂的。可是呢,真的有人要行动维权了,需要出面支持了,这时候就那些平时能说会道的没有人出声了。一个个都是“我要上班”“我已缴费,不参与”“你们去弄,我不管”等等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有人会怀疑“无利不起早”,不然为什么他们会这么积极的去弄呢。
  3.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不仅没钱,还要自己掏钱出来,还会被物业公司泼脏水,诬陷领头人的各种不好。而且,纵然成立了业委会,也不会个人好处。一旦有一点点差池,就会被某些业主说“业委会黑心,比物业还黑”“业委会贪污”。
  4.成立业委会是一件斗智斗勇斗法的事。不仅仅需要有很强的社会关系,更需要懂得相关法律。物业公司的黑色手法,相信大家都在网络看到过。阻挠,威胁,污蔑,各种违法之能事,物业公司都能做出来。这时候很多人都会退却。 DSC0001.jpg
  5.来自相关利益部门的压力和阻挠。很多的社区和街道和住建局房管局等跟物业公司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输送。只要没有成立业委会,那么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等都是物业公司囊中之物。物业公司赚钱了才能有利益输送。这也是很多利益单位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批准和阻挠成立业委会的最大压力。
  6.纵然是进入了程序,最终在业主大会的时候也会因为人数不足而导致业委会流产。法定要求是“双过半”即投赞成票业主户数过半,或者是投赞成票的业主占地面积过半。一般情况下,业主大会最多能到10%就不错了。这也就是最合法的理由,你无法成立业委会!
实际上,真正的问题还在业主。不管多少利益输送还是多大的阻力,只要全小区人员团结齐心,一呼百应,想想要是几千上万人往那个部门门口一站,没有哪个部门敢于真的和百姓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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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xuesuhe 发表于 2022-8-13 12:13:30 | 阅读全部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应该有前期物业。在前期物业管理好的情况下,小区业主也基本认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幸福平和的生活,为何宣起波澜!按前期物业管理办法和规定!小区业主认为合理!物业管理也按服务标准为小区服务!成立业委会有何意义!我看很多报导,小区业主与物业有对立!多数有业主有私心!如:停车为什么要收费啊!为什么收这么高停车费啊!为什么我没车位就不给进小区啊!等等!像我住小区,十多年了,物业费不涨!为什么前期物业还能干下去?因为有全体业主共有车位能收到停车费,有小区各种各样广告费收,还有出租一些闲置公共房,这些应该是属全体业主的,收的费用应归全体业主。但是,物业也要生存!物业工作人员工资也年年涨!所以!全体业主默默接受现实!十多年来,物业工作人员涨工资,物业收费不涨!只涨停车费!从原先六十元到现在二佰伍十元!有车停的业主也能接受!至今为此!小区没听说有业主提出成立业委会!
liandaoyu 发表于 2022-8-13 12:13:34 | 阅读全部
  小区没有业委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业主入住率不足50%,或者首套房售出不满2年的新建小区,尚未达到成立业委会的法定条件,所以不能成立业委会。
  2、业主入住率50%以上,或者首套房售出已满2年的小区,但是业主和开发商没有向政府部门提出成立业委会的申请的小区。
  3、业主、开发商向政府部门提出成立业委会的申请,但是因为参与业委会的业主人数太少,达不到业主大会双过半的表决票,无法成立;还有一种是小区房屋、公共设备设施存在重大问题的,政府部门勒令开发商先期进行房屋、设备维修后再行成立业委会。
  4、在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发现小区普遍存在房屋违章搭建情况,无法选举产生符合条件的业委会成员(通常是在别墅区),从而导致小区没有业委会。
遇到就 发表于 2022-8-13 12:13:31 | 阅读全部
  居委会不作为,正规业委会也牵扯到各方利益,一个正规的业委会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肯定会让物业规规矩矩的没太大油水,现在大多数的业委会也是指定人选,业主参与很少,发挥不了多大作用,甚至与物业狼狈为奸
张大清 发表于 2022-8-13 12:13:48 | 阅读全部
  原因一: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原因二:众口难调,加之目前社会缺乏互相信任,有很多人会觉得业委会代表难免有私心,甚至流传业委会有可能打大修基金的注意等等。
laughing1220 发表于 2022-8-13 12:13:48 | 阅读全部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主导业主成立业委会,如果不这样,几乎不可能成立
zongranran 发表于 2022-8-13 12:13:54 | 阅读全部
  明晰公摊面积,移交水电气充值,移交地库之后,再签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移交水电气设施,充值机所产生费用,由开发商补上。 水电气没到户,属开发商偷工减料。
  物业如果是替政府管理,就不应该收费,业主已经交过稅了,是纳税人。 如果是收费为业主服务,就应该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
  管理事务,财产事务,应该自己做,不能让他人染指。 染指的人,都带着自身的利益诉求,核心利益,因为他是跟你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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