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胜似黑物业,业主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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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wangluo 发表于:2022-8-13 22:43:3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531
  这个问题提得好:
  1、没有业委会,黑心物业想涨价就涨价,想乱收费就乱收费,想打哪个就打哪个,不想干活就不干活。你业主能耐我何?物业代表着一个公司一帮人。
  2、业委会成立了,物业公司就有了紧箍咒,有了监督的力量,如果不是物业太黑,也不会哪个业委会自治。
  3、因为黑物业太过分,小区业委会自治管理了,他们就为了各种烦心事鞠躬尽瘁了。不过自治也是不盈利的组织。他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是透明的。业委会的人都是专职的。他们不领工资对得起他的付出吗?马上会有黑物业污蔑业委会成员要占便宜得好处。黑物业的存在真是一个精神文明建设中一块污点。
  4、自治的小区业委会成员都只能代表业主个体,他不是组织,不是公司,完全是奉献。对参加业委会的成员只能感谢和感恩。把那些平时漠不关心,道听途说的业主比喻成白眼狼一点不为过。既没本事为自己维权,还对热心的邻居指手画脚恶语相向。宁愿被黑物业骑在头上作威作福,也不愿掺合到小区建设中来。
  5、业委会如果有害群之马,每年的小区财务审计可以监督,上有住建局和社区指导,还有业主大会可以监督。对违法者还有公检法压着。哪有那么黑暗?没有业委会的物业才黑暗。
  总结:
  1、黑物业公司除了物业费、停车费、广告费需要自己亲自动手,小区绿化、保洁、保安、机电、维修等所有环节都可以外包。
  2、一般的黑物业公司招聘的员工,经理几乎没有几个本科以上文凭,没有几个有专业技术职称,没有几个专业技术合格证。
  自治又如何?
  这种主题有偏差的问题,一定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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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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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人生 发表于 2022-8-13 22:43:39 | 阅读全部
  牛人的牛问题,说白了就是说业委会成立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这种抹黑方式很容易得到那些从来不参与小区维权,而道听途说的业主认可。因为他们不参与所以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网络上看来的,有益的部分不会理,只要有反面的消息立马关注。就跟很多人在网上购物先看差评,然后再看中评,不会看好9评一样的。可是差评的才有几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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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不是那么轻易可以成立的,几乎都是经过各项斗争,各种斗智斗勇斗法才能实现。这个过程里又能有多少的热心业主参与?成立业委会初期筹备阶段除了冷嘲热讽,又有多少人真正积极的参与了呢?

  笔者小区经过和前物业斗和社区斗和街道斗和住建局斗和房管局斗,甚至为了成立业委会被弄起来!这个过程又有多少人能理解?
  业委会自治小区,这不可能是业委会几个人说行就行的,需要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或许题主就是从来不参与投票的那位!只不过现在的自治可能在某个方面没能满足你的利益,因此你口中的业委会比物业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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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委会做的好与不好不是你一两个人或者一小拨人能够评价的。如果业委会确实不好,你应该不是在网上问该怎么做,而是应该组织签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把不负责任的业委会罢免重新选举。
  笔者和很多小区业委会的朋友们有过交流,还真没看到哪个小区没经过斗争就能成立业委会的。我也希望题主所说是真实情况,而不是污蔑业委会,作贱搞散业委会!
如果认同作者观点请赞并关注,我们会有更多的共鸣。
lawtimezfd 发表于 2022-8-13 22:43:38 | 阅读全部
  物业和业主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承包人不顾一切只想赚钱,业主只想一毛不拔,这必然产生矛盾,其实这样一来对那个的没有好处,承包人以最底工资招聘工人赚钱,这样一来,服务质量必然下降,引起业主不满。业主中40%是不想出一分钱就想免费服务的,他们会以各种借口不给服务费。假如这些所有服务都是每一个业主自己的,你也不可能找物业的问题。所以最关键的物业问题是,业主没有得到好处工人没有得到好处,所有的利润都被承包人赚钱去了,承包人为了获取利益,其手段超过所有剥削最狠的资本家。所以物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物业必须搞,但是不能拿给开发商和承包人搞。房屋销售后就成立街道监管所,选取房主积极分子成立管理处,街道和房主都不享受工作待遇,年中发奖金。然后由新成立的管理处招聘岗位专业管理经理,权利相当于付主任,聘任期三年,只要没有违法乱纪,重大事故不能随意解聘,除了会计。所有人员由付主任招聘。一个关键意思就是不要承包人,不然所有的钱都入承包人腰包。
魔鬼dè傳説 发表于 2022-8-13 22:43:45 | 阅读全部
  根本自治管理不了,当时都说的好好的,当真正管理起来没有专业的维修人员,工作人员,指导人员,最后造的一片狼藉,房子降价,不好卖,我们小区就是几个业主带头说要自己管理,谁也不行交物业费,最后物业撤出,可现在院里垃圾随处可见,草坪种菜,清雪的时候他说他家没出力,他说他家没出力,结果就收拾自家门前,互相攀比,管道堵了,我们可哪找人疏通,化粪池也没有像以前物业按时清掏,整的我想把房子卖了,有人来问房,一看小区管理,把房价压很低,说这的环境不好什么的,我觉得还是得专业的人员来管理,他们如果做的不够,有缺陷,我们可以先沟通,如果不行可以走法律程序,大多数物业还是可以的,只是有少数的黑心物业公司不做为,把大多数正规物业公司抹黑了。
hdyovibpfe 发表于 2022-8-13 22:43:56 | 阅读全部
  应该考虑院墙存在的必要性。
胖妞 发表于 2022-8-13 22:44:11 | 阅读全部
  根据提问者所说的,应该是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而不是自治管理,自我管理和自治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我管理是由业主委员会自自聘请各专业的员工自行对小区进行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是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小区内的重大事情由业主大会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根据全体业主的意愿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
  最近在网络上有这样的一种呼声认为小区物业无非就是看门和搞卫生,要求小区的物业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对于这件事情,个人认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1.那些老旧小区和微型小区,基本上没有什么设施设备和绿化、居住人口老年化、收费较低大型的知名物业管理企业是不会接管这些校区的,只有那些不规范的小物业公司会去接管。面对这种情况,只要是大多数业主愿意自我管理,那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2.那种新建的全封闭大型小区,居住人口较多、产权分散且设施设备较为复杂。业主们在考虑是否自我管理时,就应该慎重考虑,如果小区内没有一般无私奉献、又有一定的知识、有素质和修养、有能力、愿意为大家服务的业主委员会团队,那么我还是奉劝你们不要自我管理否则受到伤害的还是全体业主。最近出现的两个典型案例就能说明问题1.深圳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挪用公款44万,作为自己经营活动的经费,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杭州一小伙在火灾中身亡,父母以小区安全通道受阻耽误消防救援为由,状告业委会法院一审判决业委会承担10%赔偿责任,11万余元赔偿款只能业主分摊。因此,小区内的业主在考虑是否自我管理时应该认真、慎重,不能草率的决定。
  如果业主在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过程中,发现腐败现象或者对小区内的供水设施、消防设施、电梯等设施设备无法正常履行管理责任时应该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要求将小区内的附属设施设备交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发现有挪用公款和侵吞公款的现象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在小区内业主确实希望自我管理,我建议还成立一个小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由小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对小区的物业实施管理责任。呃而业主委员会应该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的责任,而不是插手物业管理的实际工作。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hynyjt 发表于 2022-8-13 22:43:42 | 阅读全部
  业委会在差,也是业主自己选举的,自己的事情好解决,遇到一个混蛋物业,遭殃的可是全体业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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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盼生烟 发表于 2022-8-13 22:44:25 | 阅读全部
  题主的问题,没有任何具体内容,我们无法得知原来的物业有多黑,现在的业委会又在哪些方面超越了原物业。
  本人一直反对,动不动给别人扣顶帽子。
  有问题反应问题,大家一块寻求解决的办法。如果有违法犯罪的问题,不用题主扣帽子,自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没有违法犯罪,只是让题主不爽,扣再高的帽子,一点用没有。
  小区物业服务,简单点说,不过是绿化、保洁、安保、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维护、楼体及设施安全等几大方面。这些内容,无非是做的不够好,偶尔影响了业主的生活,不至于被定性为黑。
  小区物业还有管理的职能,这是物业行业区别于绝大部分服务行业的特别之处。私自占用公共部位、不交物业费等,无论是物业管还是业委会自管,都会制止这种行为,这是维护全体业主间的公平。这种管会让个别业主不爽,甚至把人家定性为黑,但这种管没有任何问题!
  也许,业委会自治管理,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即委员谋取了个人私利,然后让全体业主为之买单,还打压业主不允许有反对声音。如果这种情况存在,业委会的确有问题,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业委会的运作的程序,一般是拟订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组织业主表决、公开执行业主大会决议。
  如果业委会有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想法,事情的过程一般不会公开,业主只需对照以上程序,查找问题即可,哪个环节有问题,就书面要求业委会对哪个环节进行解释。
  如果未经过业主大会的表决,业主完全可以不认可。
  一旦证据确凿且性质恶劣,业主可依据小区的议事规则,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
  如果业委会没有大的纰漏,则业主的行为就值得深思了。
  自己一身的不对,反而说别人黑,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不愿意遵守管理规约、不履行业主义务、不查看公示的内容、不参与业主大会表决、不执行业主大会决议,还对业委会正当的行为恶言相向,这种业主,绝对是小区的祸端,无论他们怎么说别人黑,必须严格管理,不能姑息。
$太空黑洞$ 发表于 2022-8-13 22:44:16 | 阅读全部
  现在的小区的物业公司真的挺舒服的,几个员工管理几千户的大社区,号称一级物业,其实没干什么事,有业主电瓶车照样上楼、垃圾照样乱扔、汽车照样乱停……,物业收钱不干事,业主无奈!小区独立于整个社会,任凭物业胡作非为!所以觉得国家应采取强力措施,拆除小区的围墙和大门,将小区彻底融入社会,并交由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这样小区治安、绿化、卫生等都可以由职能部门管理!这样的管理才具有合法性、正当性,才能保证社会稳定!
不爱吃花生 发表于 2022-8-13 22:44:03 | 阅读全部
  我们小区是老小区,住户也不多,以前由单位的后勤代管,从2006年后实行小区自治,从那时起,就由该省级单位的两个公职人员轮流当业委会主任,你干几年,我又当几年,他们选业委主任时,绝大多数住户都不愿意去参加选举,就他们业委会的几个再加上一两家住户(不超过10人)就选举了,如选上他们不喜欢的人,他们就不允许干。
  由于业主委员是没有薪酬的,十多年来,他们两个公职人员一直把持着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一职,我们很纳闷,或是单位的官职太小,跑到小区来过官瘾,真是不可思议,这也罢了,最可恨的是,他几个业委会的人,称霸小区,业主交给他们的物业费,采取弄虚作假,开假收据,少支多报,侵吞物业费后暗底下私分,广大业主是一盘散沙,敢怒不敢言,他们业委会几家,带头霸占楼顶及消防通道和过道等公共空间,比物业公司还黑,还坏,由于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多数业主都卖房走人,或将房子出租,各位友说说,这种情况怎么办?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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