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台州一小区业委会主任私挪公用资金,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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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wr 发表于:2022-3-8 15:29: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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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黄岩中钢上海花园小区一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业主共有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的案件被提起公诉。
  去年6月,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该小区业委会公布的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存在较大缺口。业主们怀疑,该小区业委会主任林某存在侵占、挪用小区维保资金的行为。
  了解情况后,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初步调查,林某确实在2018年底申请了两次维保资金,而维修后,本应汇入业委会账户的结余,都被打进了自己的个人账户。同时,转入林某个人账户的,还有小区店铺租金及电梯广告费用。
  为进一步完善证据链,专案小组联合西城街道办事处、南苑社区、业委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调取了包括当时小区申请维保资金材料、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转账记录凭证及银行流水等在内的多种证据材料,并先后向案件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林某私自挪用业主共有资金,竟高达34万余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0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林某担任黄岩区中钢上海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并主持工作期间,多次挪用业主共有的资金,累计人民币达34万余元。
  1. 2018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被告人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经业主大会讨论和表决的情况下,私自收取本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电梯广告收入至个人微信、银行账户用于个人经营及消费使用,共计人民币2.2万元。2020年6月8日,被告人林国将人民币1.1万元退还到上海花园业主委员会对公账户。
  2. 2019年1月26日、2020年4月18日,被告人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经业主大会讨论和表决的情况下私自收取本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店铺租金收入至个人微信、银行账户用于个人经营及消费使用,共计人民币13万元。2020年6月8日,被告人林国将13万元退还到上海花园业主委员会对公账户。
  3. 2019年7月24日,被告人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下让物业工作人员尹某某将电梯维修后多余的资金人民币5万元存入其个人农业银行帐户,后用于个人经营及消费使用。
  4. 2019年8月23日,2020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利用职务的便利,私下让物业工作人员尹某某将消防水系统维修后多余的资金人民币14.2769万元存入其个人支付宝帐户及个人农业银行帐户,后用于个人经营及消费使用。
  2021年6月14日,被告人林某将人民币20.3769万元退还到上海花园业主委员会对公账户。
  2021年7月7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由于当事人涉案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黄岩区综合执法局针对该案件召开集体讨论。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决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中队副中队长李健鹏表示,这是自《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台州市办理的首例业委会主任挪用业主共有财物案件。同时,也是首例移送公安机关并被提起公诉的业委会主任挪用资金案件。“对于这类涉及刑事的案件,后续我们将积极做好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行刑衔接,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法律监督,形成打击合力。”
  通讯员:林海洋,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陈豪,部分来源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小编:路路通 责编 :杨 懿 审核: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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