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下,业委会制度只是为物业公司长期盘据小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设的,从业委会的难产,到其成立后的无能为力甚至沦为物业公司的邦凶,足以说明这一制度设计的严重偏向性,或缺陷,小区业主沒有社区独立于物业公司之外的,直接领导业主自治管理,而是一切假手物业公司,长此以往,随着矛盾的升级,将危机小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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