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并没跟业主签合同,到底物业公司是怎么进入小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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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拉克 发表于:2022-8-15 07:35:1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473
  谁知?你知?鬼知。因此,物业它还真不正规性所循环的。背后很黑,拉关系等,就这么进的小区。那么进来后,到底管理的怎么样呢?只有它自己知。一股黑帮性质,跟本没有一丝素养的帮群。保安都大龄人,文化素质还真的底,有的小学都没有毕业的。等等,因素,给小区带来的不是和谐,而是它们变成了业主,业主变了局外人士。所以,取消物业不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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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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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ui887799 发表于 2022-8-15 07:35:13 | 阅读全部
  物业进小区完全是开发商强加给小区的,完全是违法合同法的非法组织!没有任何一个业主招聘它来,只是一个不请自来的强盗!厚颜无耻的流氓地痞集散地。想想看,你家来个不请自来的狗东西欺压,你的感觉会如何?
18jr 发表于 2022-8-15 07:35:24 | 阅读全部
  物业是名符其实的黑势力,对不请自来的乌合之众,人民政府应组织一次严肃认真的清理,纳入当前打击黑势力的一个主要内容,凡是未经业主委会正常同意进驻的所谓物业公司应当立即封杀撤离!
阳曦1541 发表于 2022-8-15 07:35:34 | 阅读全部
  黑物业就是开发商的私生子,是父,犬子关系,这狗爷俩一起坑害业主,想尽一切办法从业主包里掏钱,想尽一切办法刁难业主,让黑物业滚出小区。
悠然 发表于 2022-8-15 07:35:30 | 阅读全部
  物业分为早期介入、前期物业、后期物业。新房交付是前期物业,前期物业是开发商签订的物业公司,物业费定价都是开发商定的,想改变现状,只能向街道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召开业主大会,如果业主同意更换物业人数符合规定,可以招聘后期物业替代前期物业!自己招聘的物业就有话语权了!大概就这个意思,不知道能不能看明白?我也不是干物业的,太详细的咱也不清楚。
i5luch 发表于 2022-8-15 07:35:20 | 阅读全部
  强塞进去的,你随便问问经过哪家业主同意了?开始只是大家太忙,没时间和他们计较一点钱,后来过份了,业主恼火了不得计较起来?凭什么强迫人家给你钱?土匪都没这么疯狂
梅十一 发表于 2022-8-15 07:35:58 | 阅读全部
  物业并没跟业主签合同就进入小区服务是非法的,这非法的服务,你是否要交纳物管费呢?坚决不能交!
  如果你每个月按时交纳物管服务费,那你就从侧面承认了这个物业服务公司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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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进入小区服务是不合法,那业主就有权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既然都交纳物业服务费,当然就是合法的物业服务。如果你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企业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小区有两条合法的渠道,一个渠道是前期物业服务;一个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
  在开发商把房子销售完毕后,把房子交付给业主,这时候就应该有物业服务企业为各位业主服务,但这时候由哪家物业服务企业来服务呢?
  你总不能在交房以后才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并且有的房子可能都还没有销售完毕,也不方便各业主来选聘确定物业公司,这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空档期,怎么来维护小区的服务呢?这时候就有个小区前期物业服务。
  小区前期的物业服务是由开发商选聘的物业企业为各位业主服务,在你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必须接受开发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和前期服务的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也就是说,这前期的物业服务企业你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如果你不接受开发商选聘的物业企业,那你就不能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前期的物业服务,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服务,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在小区业主大会召开前,就小区服务所签订的过渡性合同,业主大会成立,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后,就可以正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由此可见,前期物业服务是合法的,有法律依据进入小区为业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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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当小区业主入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时候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依法终止前期开发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签订,虽然各业主没有直接签字同意,但业主召开的业主大会,选举出来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是业主的代表,所签订的物业服务企业合同,也是代表各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法有效的,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满后,业主委员会可以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和该物业企业续签服务合同;或者如果没有新的物业公司进驻,那旧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继续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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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
  不管是前期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的确是没有跟物业企业直接“签订合同”,但是有间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你在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这只是你在购房的时候,没有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因此你就认为没有和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
  在正式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你作为业主委托业主委员会成员为你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虽然不是你“直接签订”物业企业服务合同,但这委托是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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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9sun 发表于 2022-8-15 07:35:24 | 阅读全部
  总有把物业完全消灭的时候
易之峰 发表于 2022-8-15 07:35:18 | 阅读全部
  从开发商到物业是一条龙的黑
sichuanseo 发表于 2022-8-15 07:35:19 | 阅读全部
  物业公司都是在业主不知情,业主意愿被强奸,业主利益被出卖情况下,非法进入小区的,所以,中国的物业管理模式,是严重违反天道天规、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德、违反业主意志的丧心病狂违法犯罪行为,天理难容……它的存在,将温水煮青蛙式地摧毁这个国家的信用、道德、文化和制度……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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