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狼狈为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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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guangzg 发表于:2022-8-19 11:38:05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2261
开封未来湖滨花园业主委员会,把老物业赶走,自己弄个新物业,上来就开始涨电费,不同意就拉闸,导致商户造成重大损失,而且概不负责,又协商无果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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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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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0830 发表于 2022-8-19 11:38:07 | 阅读全部
  这个问题我真的很悲观,很消极。
  一、业主和物业的法律地位不对等。业主举证难,物业却容易的很。打个比方,业主举证物业不尽职,需要具体的照片、人证、记录等等,法院采不采信还得另说;而物业只须举证你不交物业费,就可以立案了,而且和法官还眉来眼去,基本起诉就是胜诉。本人亲身经历。
  二、业主维权的途径基本没有,再加之维权的意识不强、维权的法律不清、维权的组织(业主委员会)不明,所以无法维权。
  三、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在实践中并未发挥真正的维权、监督作用。有的是因为业主参与的热情不高,硬凑的,这情况多在老旧小区。有的暗箱操作,掩耳盗铃,这情况多发生在新建小区,为何,就不多说了。
  总之,物业何去何从,业主委员会是何地位,业主如何维权,如何走上法制轨道,真的是事关百姓的幸福感,也应该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应忽视的地方。
pyh5185 发表于 2022-8-19 11:38:23 | 阅读全部
  这个问题怎么看着有点乱呢?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涨电费,这是他们职责范围内的事儿吗?
  电费不是电力直接收取吗?
  也许你们小区是商业和住宅混合体,而且是高压自管,所以才可能由物业收取电费。
  一般商业和住宅混合的小区,商业业主很容易被住宅业主民意强奸。因为按照普通的规定,小区双过半通过的决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住宅业主愿意少交钱,就通过拼命的上调商业业主的费用,来节约自己的资金。
  对于这样的小区,本人一般建议是,商业的物业费与住宅的物业费确定一个比例,如果上调,按比例都上调,或者按比例下降。
  你们小区如果是高压自管电,且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是没有理由直接上调物业费的,可以直接向政府投诉,或到法院诉讼,同时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涨价经过了业主大会的决议,但住宅业主没涨,只能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大会决议。
  如果经过了业主大会决议,且住宅业主也有所上调,您就应该遵守业主大会决议了。
  当然,即便合法的上调电费,业委会也应该就业主的疑虑给予解释,为什么上调,费用干什么用的,如何保证达到上调后预期效果?
こ飘ぐ零︶ㄣ 发表于 2022-8-19 11:38:23 | 阅读全部
  业委会个别人与物业‘’勾结‘’是公开的秘密。物业部门只要給利益,或不收取业委会成员的费用或少收物业费,那么就成了物业的保护伞,业主们为此也无可奈何。我看只有请有制约的有关上级部门,那就是全体业主,那么业主又是难于聚齐开不了会也就形成不了决议。跟街道社居委反映,答复:我们跟物业沟通过了,他们不改变我们也不能怎么样。长期以往业主与物业形成积怨,矛盾加深,甚至造成业主与物业吵架、堵门或有肢体冲突现象。
  我认为:街道社居委协调沟通和监督机制如果主动作为,敢作为,每年召开一两次的三四方联席会议,摆问题,找难点,攻克疑难病症,不称职的业委会成员通过大会改选或换掉,联合新的业委会形成决议对物业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如物业继续我行我素,屡教不改,再通过大会更换物业,我想这也是有法有规的办事是可以的。
独爱樱雪 发表于 2022-8-19 11:38:21 | 阅读全部
  业委会的人可不能随便哪个都可以干,没文化、没事做的人进了业委会,你说他们能干啥?选之前就要选好人,广泛征求意见,寻求贤能之士!
  个人建议:
  业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从能维护业主利益且不贪小便宜的人中产生,要不选出来的人成了坑大家的人,有问题还没能力解决要他们干什么?小区业委会人员这几类人可优选:退休和在职公职人员,这类人没必要贪业主的小便宜,小区有问题和困难解决的途径多还顺畅;司法工作者和从事法律相关人员,有他们物业不敢乱来;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有他们黑心物业的嘴就有差距;会计、教师,会计算细心,物业可钻的空子不多。如小区有类似这些作用特殊的人士组成的团队,直接邀请他们成为业主的代言人,还怕被物业欺负?还何愁小区管不好?
蓝氏 发表于 2022-8-19 11:38:35 | 阅读全部
  用定期“业主大会“取代“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业,业主委员会小区有没有都什么人从未听说过,如果确实存在,那它肯定不是桥而是一堵墙 。
hao123a0 发表于 2022-8-19 11:38:47 | 阅读全部
  我们小区就是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狼狈为奸各某所需,他们联合起来共同坑害广大业主的利益,而且这些物业公司不仅买通了业委会成员还对街道及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都进行糖衣炮弹攻击并成功拿下他们。所以业主想维权特别特别难。想解决问题闭些对业委会先开刀,如果你这个小区业主特别多而且很多业主也不关心小区选举的话那你们就不要推翻整个业委会,因为推翻整个业委会那以后选新业委会成员困难是不可想象的,只能先通过废除那几个带头搞的把小区收入和支出有问题那几个业委会成员先给废除了(这个要有证据告到街道他们才不能包庇),告到大部分带头捞钱业委会成员后就发动让小区业主选那些没有私心热爱公益业主去选新业委会成员,当新业委会成员选出后因为多余旧的业委会成员那业委会想辞退现在物业就有可能了,只要广大业主支持和业委会成员多数同意辞退现在物业那就可以辞退物业了。这个办法是最行之有效的换业委会成员和辞退物业方法。之所以不全部废除全部业委会成员是因为对大型小区选业委会成员是件特别困难事情因为现在物业管理条例对选新业委会成员或物业都要求业主赞成票过半,面积也要过半。这个标准很难实现的
jhhedy 发表于 2022-8-19 11:39:01 | 阅读全部
  代表政府的居委会不介入,业委会和物业狼狈为奸不可避免。要相信纪委监委的力量,要加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
smilework 发表于 2022-8-19 11:38:53 | 阅读全部
  我们这里的结果,斗争3年业委会换届,老的全部下岗;物业公司通过网上公开竞聘,新的物业公司入住。小区面貌改变,正能量满满的。
飞得更高 发表于 2022-8-19 11:38:23 | 阅读全部
  所谓的业委会大多数是开发商的选定的,什么渣人都有,和开发商穿一条裤子,根本不为业主服务,取消物业是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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