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有业主供着住,拿着物业费。但服务质量那么差,如同算盘拨一下动动。服务企业与业委会签的合同,全部分包给其他相关个体户。问题:为什么业委会不能自主与各方签服务合同而取消物业这皮包公司呢?赋予业委会服务职能不是更好吗?业主大会还可以监督。分享来源:悟空问答 https://wukong.toutiao.com/question/713341568683971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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