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及《2022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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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p6188 发表于:2022-8-23 06:20:1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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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园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及《2022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本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
  2022年度我局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共22类22项,抽查任务16项(其中部门联合抽查事项2项,详见附件1、2、4)。各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完善本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我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地区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格式见附件3),于3月25日前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录入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行业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于3月底前报我局。
  各县区在制定抽查工作计划时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鼓励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行精准监管,并尽量避免市县对同一市场主体进行重复检查。要统筹确定检查时间,避免在下半年“扎推检查”。同时,各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推进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精细化建设,要进行分类标注,实行动态维护。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提供依据。
  二、扎实推进联合抽查
  因《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暂未发布,故暂时明确的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住建部门4项),待清单发布后要及时进行调整。各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见附件4),明确任务名称、联合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环节有序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各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联合检查”、“协同检查”的要求,合理设置抽查任务,对相同检查对象的多个抽查事项实行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工地,查多个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为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定(试行)》(建稽〔2020〕97号,以下简称《规定》)已印发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实施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抽查行为,抽查结束后要形成问题清单,并对问题清单进行跟踪整改到位,加强检查成果的运用。
  四、按时上报抽查计划开展情况
  各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要求推进各项抽查任务。6月30日、11月15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汇总本地《2022年度抽查任务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报送半年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结至我局。
  五、强化督促落实
  各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推进。要强化对口业务指导,加强人员、经费、信息化等方面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局将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和“安徽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统计分析模块,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将进行通报。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和经办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如有变化的,请将变化后的名单请于3月30日前报我局(见附件6)。
  联系人:张鹤鸣,电话:2353762,邮箱:jwfgxck@163.com
2022年3月25日


分享来源:政府网

https://www.mas.gov.cn/xxgk/openness/detail/content/63033329886688c62d8b4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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