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世界花园度假村小区 发函要求公布投票详情,业委会以涉及隐私为由未落实 无具体规定无法处理,街道办一纸公函成“空文”
街道办的尴尬
律师:街道办不应以无细则而不履行监督职责
街道办下发的函文。
业委会的公告。
海口新世界花园度假村小区业委会近期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选聘物业等事项,但部分业主质疑投票结果,向有关部门申请要求业委会公布具体投票情况,辖区街道办随后去函要求业委会限期公布投票详细信息,不料业委会最后以涉及业主隐私为由未张贴公布。对于业委会的拒绝落实,街道办回应称因无具体规定无法处理。街道办一纸公函成“空文”,无奈只能向上级部门“求助”。
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康景 文/图
街道办发函要求公示投票详情 业委会仅通知“带证查询”
今年5月,海口新世界花园小区业委会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表决选聘物业等事项,由于小区“候鸟”业主居多,业委会采取现场、委托及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投票,并根据投票结果通过招投标选聘了新物业。不过,小区部分业主对更换物业持有不同意见,并对投票结果有质疑。
6月初,部分业主联名向有关部门要求业委会公布投票详细情况,作为业委会的监督、指导部门,海口新埠街道办于6月12日给该小区业委会去函。函中称:为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业委会限期公布表决具体信息(含楼栋、房号、面积、表决方式和投票情况等),接受业主监督。
然而,规定期限到期当天,该小区业委会并未按要求将投票详情在小区内进行公布,而是在小区布告栏发文通知业主,可凭借本人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业委会办公室查询。
“我们不打印出来张贴公示,是为了保护业主个人隐私。”小区业委会周副主任如此回应,并认为业委会采取的方式已经回应了街道办和业主的要求。
此举未得到业主的认可。有业主提出,街道办的要求并不涉及名字、电话等重要个人信息,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业主房号和投票情况等信息泄露业主隐私程度有限,业委会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公布,采取更麻烦且不利于信息透明的方式让业主查询,是在有意增加业主监督的难度。“规定查询的时间正好是上班时间,这分明是不愿意让业主监督。”业主陈先生愤慨地说。
街道办:监督和指导职能缺少条例细则支撑
记者了解到,在业主将情况投诉给海口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后,新埠街道办回复称,对于业委会不落实街道办要求的问题,已上报上级职能部门。
一纸公函成“空文”后,负有监督指导业委会职能的街道办只能向上级部门“求助”?面对这看起来有点尴尬甚至可以说无奈的状况,新埠街道办有关负责人称,“小区进行第二次业主大会表决的时候,我们不知情,后来只是告诉我们表决结果。”该负责人表示,现行的法律和规定没有明确规定,业委会的工作必须通知街道办,以及街道办可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督,街道办开展工作很有难度。
海口美兰区住保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新埠街道办的确询问过该如何处理,但问题在于,尽管相关法规条文已明确街道办对业委会的监督、指导职能,但并未明确业委会如未按照街道办要求进行公布投票详情,将具体如何处置,街道办和住保中心同样面临因缺少具体条文支撑而无法强制执行的问题。
律师:街道办不应以无细则而不履行监督职责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洪德认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应接受业主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有权对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且根据该《规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业委会、业主大会作出的违法决定,有权限期整改或予以撤销。因此,业委会有义务向业主公开业主大会决议投票详情。同时,街道办既然有权力要求业委会限期整改或撤销其决定,也就意味着,业委会应根据街道办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果业委会限期内拒不提供,可视为没有相关材料,将其决定予以撤销。如果业委会拒绝公开,业主可以起诉。
一位长期关注业委会事宜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街道办作为指导和监督单位,应谨慎下文要求业委会公布业主投票信息,业委会担忧业主隐私泄露有一定合理性,但街道办有权要求业委会配合提交材料进行核实,而不应以缺少细则而不履行监督职能。
责任编辑:王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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