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业主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文件
业主服务【2022】038号
关于北城阳光尚线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咨询函的复函
重庆市渝北区北城阳光尚线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业主成员代表:
我中心已收悉贵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电话咨询请求,本中心特指派执行秘书、中国社区发展协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高级研究员/物业专家李广友和重庆市住建行业专家许伟联合咨询解答如下:
问、社区居委会张贴的通报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有多大影响?
新牌坊居委会小区通报
答:
1、上述通报属于新牌坊社区居委会的履职表现,并无不当。
2、从通报的内容看,问题出在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曾口头提出退出筹备组工作,致使筹备组成员数量不足1/2,属于意气用事表现,欠妥。
3、退出的原因是因个别议题无法取得共识,事实上,无法取得共识很正常,科学的解决方法是:任何筹备组成员都可提议,说明提议的出发点,参加筹备组会议的成员均有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筹备组会议记录在案,最后按照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议事规则(注意:不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会议执行决议。在实践中,也不可能都可形成共识,最重要的是,在出现分歧时,需要按照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议事规则来处理,充分听取提议者的说明和每个筹备组成员和列席代表的独立意见,最后筹备组成员举手表决(列席代表无表决权),并不是某个筹备组成员声音大或官大而出现一言堂否决现象。
4、社区最后出具的风险提示并无不当,可能原因是部分筹备组成员脱离街道指导和监督,自行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四次)筹备会议工作所致,所有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公告均应加盖社区居委会代章方为有效,否则属于个人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问:下步我们该如何做?
1、根据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三次)会议纪要,部分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口头提出了退出筹备组工作。
2、如上述筹备组成员经过冷静思考后,认为口头退出不妥,不但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全体业主的委托不负责,属于行动不够成熟,可及时纠正,联名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放弃退出筹备组、恢复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的书面申请。
3、建议筹备组成员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民法典》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相关规定。
4、推荐学习今日头条:《宝典|法官谈申请撤销业主大会决议案件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对筹备工作有一定帮助。
5、必要时,借鉴重庆高新区上邦国际社区筹备业主委员会的方法,聘请法律顾问和执行秘书,协助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或成员合规、高效地开展业委会筹备工作(类似婚礼仪式)。
6、积极组织好每次筹备组工作会议,做到会前有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程、注意事项等的通知并提前准备好需要审议的文书,会中签到、打开电脑和投影仪、具体审议(填空或做选择题)文书,针对有分歧的地方,投票表决形成会议执行决议,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在小区张贴公告,做好信息公开,减少谣言。
7、做好信息公开,尊重筹备组成员的个人分歧,做好记录,完成免责,通过小区张贴公开、业主微信群公开、业主决策平台公开、新媒体公开等,减少误会和霸王做法机会。
本咨询意见函先行传送电子版,随后送达书面意见。本咨询可转发利益相关方,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小区全体业主或利益相关方公开,接受全体业主和社会监督。
此复函!
渝北区业主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指派专家:李广友(签字) 许伟(签字)
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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