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关于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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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wang 发表于:2022-8-27 04:49:2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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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7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本公司”、“公司”)为向特发信息港大厦、特发信息科技大厦、特发信息光通信产业园园区和特发东智厂区等物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近期,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相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招标。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成为公司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拟与特发服务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前三年合同物业管理服务总费用约3,302万元。
  由于本公司与特发服务的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特发服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拟与特发服务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高天亮先生、李明俊女士、王隽先生、杨喜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
  (2)法定代表人:陈宝杰
  (3)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4)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3年5月3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285356
  (7)一般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水电工程;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汽车零配件及汽车饰品的购销;自有物业租赁;园林绿化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花卉租摆;清洁服务;从事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洁消毒业务;建筑工程;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医院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项目:游泳池经营;停车场经营;劳务派遣;餐饮服务;人力资源输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服务;企业人才的交流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园林设计;市政工程管理;“四害”防治;白蚁防治;环境消杀服务。
  (8)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9)主要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78%;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深圳市银坤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5%;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特发服务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1.8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5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53%;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98%,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特发服务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由深圳市特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登记)是特发集团控股企业,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3000万元,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特发服务作为国内第一批获得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企业之一,深耕综合物业管理服务20余年,专注园区IFM物业服务,于2020年12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特发服务主要从事的业务为: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政务服务、增值服务,从事的服务内容为综合设施管理、空间管理、安全保障、环境管理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特发服务总资产为136,058.68万元,净资产为86,095.18万元;2021年度,特发服务营业收入为169,110.89万元,净利润为11,724.49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特发服务总资产为140,622.07万元,净资产为89,259.08万元;2022年1-3月,特发服务营业收入为45,295.06万元,净利润为3,288.52万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特发服务的控股股东均为特发集团:特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汉国三和有限公司共持有特发信息38.49%的股权,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特发服务48.7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特发服务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物业基本情况
  (1)特发信息港大厦
  物业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
  (2)特发信息科技大厦
  物业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琼宇路
  (3)特发信息光通信产业园
  物业地点:东莞市寮步镇华南工业园金富东路5号
  (4)特发东智指定的管辖区域厂房(包括一、三、四厂)
  2.主要服务事项
  (1)主要委托管理事项
  1) 特发信息港园区(即特发信息港大厦、特发信息科技大厦)范围内特发信息产权的房屋建筑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承重结构、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2) 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道、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系统(含设备房、电梯空调、B栋、E栋和特发信息科技大厦的空调系统主机及全部附属设施,不含客户自装空调)。
  3)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4)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公共区域的绿化摆设及装饰服务。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消杀、垃圾(不含建筑及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
  7)园区外墙每二年清洗一次,每月对园区外墙进行一次检查。
  8)道路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秩序,停车场的管理。
  9) 负责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维护各物业使用人大门外安保、秩序及消防等公共安全管理;
  10)在项目区域内按集团安全管理系统要求全面设置安全巡检点,并按要求进行管理。
  (2)保安和清洁服务
  1)派驻保安员及安全员(持证)并按委托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员进行管理;
  2)对指定区域提供保安服务,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3)对指定区域提供专业的清洁服务,并按委托方的管理要求进行清洁管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过公开招标、投标程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各投标方所做承诺和报价,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确定了为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和价格。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特发信息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包干制,乙方自负盈亏。
  2、合同期限和续期
  (1)合同有效期:2022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2)合同续期:依据合同,前三个服务年限结束,合同期内乙方满意度得分平均93分以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延两年合同(2025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服务费用在上年基础上每年按增幅不超过3%双方谈判。如国家税收、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可考虑调整因素,另行协商。
  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特发信息港园区(即特发信息港大厦、特发信息科技大厦):
  合同期第一年总费用约687.94万元;
  合同期第二年总费用约708.58万元;
  合同期第三年总费用约729.84万元。
  (2)特发信息港园区停车场承包金:
  合同期第一年:75.12万元;
  合同期第二年:77.37万元;
  合同期第三年:79.69万元。
  4、费用支付方式:
  (1)特发信息港大厦、特发信息科技大厦管理费由甲方的物业经营事业部负责支付;
  (2)甲方每月10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月的工作考核,每月15日前依据上月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月管理费(考核达标全额支付,考核不达标则依据上月考核结果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
  (3)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的停车场承包金直接在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抵扣,停车场水电费则可根据实际使用费用在次月的物业管理费中抵扣。
  5、关于履约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甲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相关条款相应扣除物业管理服务履约保证金且不构成违约。
  (2)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过程正常且合同期满,在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情形,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不构成违约。
  (3)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乙方应及时补足20万元保证金额度。
  (二)特发东智《保安服务(劳务)合同》、《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港分公司
  丙方: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1、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第一年总费用约198.36万元;
  合同期第二年总费用约204.31万元;
  合同期第三年总费用约210.44万元。
  甲方负责根据丙方要求对乙方进行付款,应在每月 15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3年,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3、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及赔偿规定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法遵守约定擅自终止合同的,须按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总额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考核原因或丙方未在月初5号前及时提交付款依据因素除外)
  (3)丙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或对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
  4、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特发信息光通信产业园园区《保安服务合同》、《清洁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1、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第一年总费用约182.00万元;
  合同期第二年总费用约187.45万元;
  合同期第三年总费用约193.08万元。
  乙方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凭综合绩效考核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保安服务费。
  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公对公转账方式于次月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扣除经甲乙双方沟通一致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金后,按照付款周期按时给乙方付款。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3、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应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人员。
  4、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并报告的事故隐患须及时整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要求给甲方派驻足额的保安员人数,若保安员调动或不足时,乙方须在一周内补充人员空缺。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要求派驻足额保安员人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保安服务合同。
  (5)依据本合同,因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物业管理规范、高效运营的要求不断提高,引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一体化、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管理整体效果,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该交易参照了同类市场价格,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构成损害。该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1,498.41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选择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水平的提升,本交易是合理、必要的。
  (2)交易对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充分的资质,是中国和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深圳知名品牌”,具备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的条件,具备良好的物业管理经验。
  (3)拟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提高是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营造良好的经营管理氛围,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该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十、备查文件
  1.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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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来源:同花顺

http://news.10jqka.com.cn/20220824/c379365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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