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第一名落选而第三名成功进场!信华城市花园小区新旧物业交替起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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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tong 发表于:2022-8-30 20:16:3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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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浔阳区信华城市花园对外公开招投标更换物业公司,结果出来后中标排位第一名却被挡在门外,排位第三名却成功进场。中标排位第一名的物业公司江西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小区业委会不照章办事,有失公平。辖区街道及住建部门也表示,小区业委会的做法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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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西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九江负责人谭先生介绍,今年7月18日14时30分,他们公司参加了信华城市花园小区关于选聘物业公司的招标,经过竞标位于“中标排序第一人”,随后对外进行了结果公示,招投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小区业委会不认可此次招标结果,直接聘用招标第三名,让他们的公司损失不小。“大家都是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即确定中标的第一名。”谭先生表示,小区业委会临时换物业公司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
  谭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九江城市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在第四部分《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的第三条,写明“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谭先生称,他没有放弃中标,所以小区业委会无权更换其他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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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记者来到信华城市花园小区业委会。据业委会负责人余先生解释,业委会代表的是全体业主的权益,虽然是对外公开招标聘请物业公司,但是最终选择权应该还在业委会手中,他们有权聘请最终的物业公司。由于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不懂相关招标法律法规,在制定相关文件及合同时,没有体现出业委会的本意:招标只是第一步,业委会还要对入围的前三名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最终确定中标人。“并不是说你是中标第一人就得选你,我们还要对他们面试考核,择优录取。”余先生表示,如果相关公司和个人对他们业委会的决定不服,可以走法律途径。
  更换物业公司风波,相关部门是怎么认定的?甘棠街道办事处和浔阳区住建局均表示,信华城市花园业委会的做法违法违规。在处理此事时,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甘棠街道办事处分别于今年的7月29日和8月5日下发了《函》和《通报》,希望小区业委会妥善处理相关纠纷,认真履行对全体业主的责任,保证物业工作有序、顺当。浔阳区住建局表示,根据《九江市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5个工作日的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而对扰乱市场行为的物业公司,他们可以将其列为“黑名单”。
  截至记者发稿时,江西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致电记者,他们已经正式向法院起诉。对于此事的进展,掌中九江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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