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此理!西安一业主在公共平台私自搭建阳光房,将邻居窗户“堵死”!
已绑定手机
黄羽威 发表于:2022-9-6 15:46:2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12
小区里的公共区域不应该被私人所占有,不然为什么会叫“公共区域”呢?但是有些人就是看不到这么浅显的道理……西安某小区的一家业主就在公共平台上私自搭建了阳光房,把旁边邻居家的窗户都“堵死”了,这让人家还怎么正常生活呢?
邻居在公共平台私自搭建阳光房,将自家窗户“堵死”,于女士打开客厅、厨房窗户后伸手就能碰到阳光房的玻璃窗。 物业多次劝阻无果,现在阳光房已建成。
于女士居住在西安市凤城九路的北李社区,一家人住在其中一栋楼的二层,与隔壁邻居家中间隔有一个天井,属于公共区域。于女士家的厨房和客厅窗外就是天井平台。
022523izy75poezxa5awey.jpg

7 月初,于女士在厨房看到平台上突然多了几根柱子,一开始她并没有在意,直到开始搭建阳光房的架子,才意识到隔壁邻居准备将公共平台改造成阳光房。 “7月初发现施工后,我就跟物业反映了,物业人员也去阻拦过几次但都没有结果,邻居家还是一直在施工,直到9月2日彻底完工。 阳光房的玻璃墙直接建在了我家窗外,彻底把我家窗户‘堵死’了 。”
9月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北李社区,于女士所居住的楼共有32层,出入门的正上方就是天井, 二层天井平台搭建了一个阳光房,占用了整个平台,阳光房西侧正对着于女士家,在楼下就能看到西侧的窗户与于女士家的窗户紧挨着,窗户打开后会直接影响于女士家的视野。
022523b8cf8u11lzfzcc9u.jpg

于女士家厨房的窗户以及客厅东侧的窗户打开后伸手就能碰到阳光房的玻璃窗,间距不到10厘米,在客厅的窗边就能清楚看到阳光房内铺设了木地板以及天然气管道,严重影响于女士家的采光和通风。 “隔壁业主搭建阳光房之前没跟我们商量,我们主动去找他们协商但没有结果,阳光房建成后不但影响了我家的采光、通风,还影响到我们家的隐私。”于女士说,阳光房里还违规安装了天然气管道,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物业说他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强行要求业主拆除阳光房,已经将情况反馈至职能部门,但到现在阳光房都建好了,还没有结果。”随后,记者试图联系搭建阳光房的业主,但无人开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8月25日,鼎正物业北李社区物业管理处以及北李社区居委会联合向经开住建局发函说明了相关情况,函件上显示, 该小区这栋楼二层某户业主把阳台窗下的主体连墙支柱私自拆掉进行改造,室外公共部位焊制搭建结构棚,给大楼主体连墙其他业主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022522yrr8rk48flllnnl5.jpg

物业派工作人员停电,收其工具,劝阻拆除搭建结构棚,并下通知书要求恢复原样,但业主拒绝配合,因此7月9日向汉城街道办、经开规划局、住建局、经开城管局等部门汇报了实际情况,希望尽快安排执法部门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尽快恢复楼体结构拆除结构棚,排除安全隐患。
物业经理庞先生说, 二楼室外平台属于公共区域,不归任何业主,也不允许搭建阳光房。 7月9日开始物业就多次劝阻施工,但业主一直不配合,施工人员在半夜里会偷偷施工。 “阳 光房里还装了天然气管道,之前天然气公司的人员也来现场查看了情况并要求整改,但到现在也没改。为了阻止施工,之前也试着给他们家短时间断电,但因为家里有80多岁生病的老人,我们不敢随意断电断水,更没法强制入户拆除阳光房。”
022522tloo2n2non4oik4e.jpg

庞先生说,物业已经向辖区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反映了此事,相关人员也来现场查看了情况,目前正在等待下发违建认定书,若 认定是违建后,业主仍不自行拆除,将由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分享来源:网易网

http://dy.163.com/article/HGGHMEGE0522C20B.html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