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最新发布,事关765个小区!金额82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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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2v 发表于:2022-9-7 02:12:1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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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都全媒体记者 罗丹凌
  9月5日下午,全省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布置会在福州召开。海都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2年8月底,今年福州市共排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936个,累计回收企业自查自纠表1936份,抽查物业小区373个,已公示物业小区数量1936个。去年以来,累计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委员会专户的公共收益资金金额共8230.35万元,涉及765个物业小区约71.66万户;报送典型案例19件。
  福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福州市将凝聚市直各职能部门合力,依法依规开展“点题整治”工作,从五个方面入手,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其中,福州市房管局要会同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形成工作专班,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制度,强化整治力度,推动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自纠率未100%完成、整改率偏低、抽查核实率不高的县(市)区加强督导,抓紧查缺补漏;对信访投诉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小区重点抽查、重点整治、不留死角。
  针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整改举措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违法必究、违规必查的监管态势,解决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此外,福州市将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那么,什么是小区公共收益?海都记者了解到,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都属于公共收益。
  本文为海峡都市报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
  编辑:游越
  实习生:赖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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