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符合绿色出行理念,加上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动,购买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买车容易,想要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并不容易。连日来,呼和浩特市一些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说自己买了新能源汽车,小区物业不让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记者就此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亲亲尚城物业
有安全隐患 不让安装
新城区亲亲尚城小区的业主黄先生反映,“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节能减排,我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之后找到小区物业,希望让我安装充电桩。负责小区物业的是呼和浩特市富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富华物业)亲亲尚城项目部。一开始物业经理告诉我消防不允许,于是我找了新城区消防部门的相关领导专门来小区考察,他们说符合要求,可以安装充电桩;物业经理又说小区电容量不够,我又联系供电局工作人员,他们跟物业说小区电容量够用,而且可以免费增容,但物业还是不让安装充电桩。最后没办法了,我拿出国家文件说,国家政策倡导新能源车使用,小区物业应该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我还把文件打印出来给物业负责人看,物业经理说国家政策没传达到他耳朵里,让谁出的文件谁给他打电话……”
8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亲亲尚城小区,富华物业亲亲尚城项目部经理师俊峰了解记者来意后说,亲亲尚城小区建成于2014年,当年小区建成时国家并没有推行新能源汽车,小区内如果给新能源汽车业主在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电容是否够用,消防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他吃不准,所以他没有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再说,富华物业所有项目还没有在地下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先例。对于小区业主反映的消防、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到小区考察后认为安装充电桩安全的情况,师俊峰说:“消防和供电局的人来了之后,他们只是看了看表面就说安全,这个我不能信。”
记者离开时,师俊峰告诉记者,并不是他不想给新能源汽车车主安装充电桩,如果各部门协调好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他还是愿意给业主安装充电桩的。记者了解到,亲亲尚城小区想安装充电桩的业主不到10位,其他业主看到买新能源汽车安装不了充电桩的情况,在购车或换车时还是选择了燃油车。
水岸小镇物业
出示“三证”才给安装
新城区水岸小镇业主程先生今年6月份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买后首先联系了供电局,这时程先生才知道,安装充电桩需要向供电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停车位产权证明或购置合同、所在小区物业出具的充电桩安装同意书这三份材料。前两样都好办,对于最后一个同意安装证明,小区物业公司呼和浩特春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华物业)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由一直不给出具。程先生多次找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但都没有结果。
8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水岸小镇的春华物业,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解释说,水岸小镇建成于2012年,如果给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业主安装充电桩,一是怕电容不够,二是怕有消防安全隐患。他又表示,业主要安装充电桩也可以,但得提供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安装充电桩的证明、供电局开具的安全证明、新能源汽车的合格证明。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水岸小镇向物业提出安装充电桩的业主也不过一两户。
程先生在得知春华物业的说法后对记者表示,“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下发过《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应用推广情况,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通知中并没有要求业主向物业提供所谓的开发商允许证明、供电部门的安全证明及新能源汽车合格证一说,物业公司凭什么要求业主提供这些证明呢?”
车主
买车容易安“桩”难 选择放弃购买
据金宇新天地一位姓李的业主介绍,他近期准备把旧车卖掉,再买一辆新车,首选当然是新能源汽车,李先生向新能源汽车4S店咨询过,购买新能源汽车每月大概充电15次,每次充电大约40度,如果能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每次充电电费是居民用电价格,也就是每度电仅0.4元多一些,这样一个月下来,每月电费不足260元,和燃油车比相当省钱。如果在社会上第三方给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每度电大约在0.9~1.2元之间,充一次电大约需要40元,一个月下来,按充电15次算,需要花费约600元,即使这样也比燃油车便宜。但据李先生了解,呼和浩特市区内的第三方充电桩并不多,加之每次给新能源汽车充满电需要至少4个小时,在外充电很不方便。所以,李先生在得知金宇新天地小区不让安装充电桩后,放弃了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想法,还是买了一辆燃油汽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因为像亲亲尚城、水岸小镇、金宇新天地这样的小区都不能在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所以很多车主放弃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想法,不得不购买燃油汽车。
已经安装充电桩小区
安全及用电并没有受影响
“我们小区近期有几位业主在地下车位安装了充电桩,并没有对小区电容量及安全产生影响。”8月25日,赛罕区奈伦城市亮点小区的内蒙古奈伦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奈伦物业)城市亮点项目部张副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奈伦城市亮点小区建成于2010年,小区地下车库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时,也没有关于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规范。业主购买新能源汽车后需要安装充电桩,在供电部门现场勘查后,明确小区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奈伦物业主动按要求出示了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说城市亮点小区的居民谁买了新能源汽车,如果符合相关条件随时可以安装充电桩。
在奈伦物业城市亮点项目部工作人员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负二层的地下停车位,发现一辆新能源汽车正在充电,所谓的充电桩其实就是一个充电器,充电器的连接线从地下车库顶层引出,电表箱固定在地下停车库的立柱上,不影响任何空间。据物业人员介绍,这些设施包挂引线都是供电局的工作人员过来安装的,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后,对小区用电并没有任何影响。供电局工作人员还说,如果小区内安装的充电桩多了,他们还可以从小区外的主线上把电线引进来,以满足小区的用电需要。
住建部门
拟定实施细则 等待审议通过
采访中,车主反映最多的是小区物业大多以没有看到本地相关文件为由,不让安装充电桩,不提供相关证明。那么呼和浩特市是否根据国家下发的文件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呢?
8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城建科一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拟定实施细则,正在等待呼和浩特市人大审议,审议通过后就会实施。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介绍,实施细则的内容与国家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内容一致,只不过有些条款更加明确、更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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